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拓日新能”)的实控人家族“大乱斗”有了新进展。
6月3日晚间,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股东会一共审议了10个议案,其中《关于解任陈琛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龚艳平女士为董事的议案》不通过。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奥欣投资”)、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和鑫”)和陈五奎存在关联关系,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8.23%、9.13%、1.9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五奎、李粉莉、陈琛、陈嘉豪。其中,陈五奎、李粉莉为夫妇,陈琛、陈嘉豪分别是两人的女儿和儿子。
奥欣投资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陈琛为其实际控制人。东方和鑫则由陈嘉豪和陈五奎李粉莉夫妻控制。
在此之前,东方和鑫提出临时提案,拟解任陈琛董事职务,并补选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龚艳平为董事。作为反击,股东陈琛代表奥欣投资提交的两项董事解任临时提案,这两个董事分别是李粉莉和陈嘉豪,被公司董事会决定不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了互相提议罢免,陈五奎、李粉莉夫妇还将女儿陈琛告上法庭。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奥欣投资53.6%股权归属陈五奎、李粉莉所有,并要求陈琛协助奥欣投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可以看出,实控人家族四人分成了两个阵营。
具体来看,《关于解任陈琛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是指,5月22日,公司及董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东方和鑫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请拟于6月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解任陈琛董事职务,并补选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龚艳平为董事的议案。
东方和鑫方面称,陈琛在任职期间常年居住海外,难以充分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不仅如此,提案方直指陈琛在参与董事会相关讨论时,表现出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要方面的了解不足,难以独立、客观、专业地发表意见并作出审慎决策,影响了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效率。
面对上述解任理由,陈琛表示不同意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
6月3日的股东大会上,针对这一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1548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052%;反对432658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573%;弃权8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555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681%;反对7981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56%;弃权8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3%。
可以看出,中小股东和大股东的意见并不一致。
据媒体报道,针对现场股东提出的疑问,陈五奎回应称,自己投出了两份选票,其中自己代表东方和鑫投出了同意票,但自己个人持股的部分是投出了反对票,以此来支持自己的女儿。
“她是我女儿,作为父亲,我首先需要检讨。我在本次会议投票环节赞成女儿继续担任董事,父女之间的矛盾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大。”在股东大会现场,陈五奎如此公开表态。
但针对涉及奥欣投资股权归属的诉讼,陈五奎并未明确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