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日前正式提议撤销2024年通过的气候相关披露规则;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新版实施规则缩小适用范围、简化报告模板、明确非欧盟母公司披露要求,并将实施时间推迟至2027年。与此同时,全球绿色贸易壁垒不降反增,面对规则碎片化和合规要求提高,中国出海企业应如何应对?
6月3日,在2026中国社会责任投资大会(IFCII)上,多位与会专家认为,尽管遭遇了反复,但推进全球可持续发展仍是大势所趋,建议中国企业秉承长期主义,锚定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目标,提前准备,以适应不同市场的规则差异。
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原理事张为国指出,最近20年在全球范围内掀起的ESG、可持续发展、负责任和影响力投资等浪潮,都是为了纠偏上世纪后25年以来,快速经济自由化和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了适应这种需求,全球机构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规则,特别是以2021年在格拉斯哥举办的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为标志,整个ESG或可持续发展浪潮达到了顶峰。”张为国称,当前全球正面临着半个世纪以来最严峻的地缘政治形势,整个ESG或可持续发展也出现了退潮的现象。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殷红日前在《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上撰文指出,从香港联合交易所2021年推出《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到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2023年发布ISSB全球基准准则,再到欧盟CSRD、港交所《ESG守则》等规则落地,全球监管框架均以TCFD为核心,逐步将气候相关信息从自愿披露转向强制要求,推动披露标准统一化、规范化。
不过,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节奏,全球不同市场出现了分化——美国SEC 2024年发布的气候披露规则于2025年暂停执行,欧盟CSRD实施时间推迟至2027年。
殷红撰文指出,虽然不同经济体在政策推进节奏上有差异,但本质上,各方均锚定气候风险治理与信息透明化目标,欧盟、中国香港等仍在稳步推进强制披露落地,巴塞尔委员会也持续完善金融机构气候风险披露框架,全球监管协同推进气候治理的核心逻辑未变。
“当下并非简单‘失序’,而是全球气候治理、产业结构和国际竞争格局的‘转序’。”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持类似观点,他认为,绿色低碳转型已从过去的责任与负担,转变为科技革命、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的新机会。
中央财经大学可持续准则研究中心主任刘轶芳指出,可持续发展披露信息最重要的使用者包括两大主体:投资人和监管部门。
“投资人关注的是可持续信息对于企业收益、风险的传递,监管部门更多关注的是这些指标与行业、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转型发展战略的一致性。”刘轶芳认为,对于当前的所谓“失序”状态,应对企业、监管部门、政策制定者都保持一定耐心,目前中国的准则,在对接国际标准或继续引领可持续发展方面,非常努力地在做好更为充分的准备。
具体来看,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建设仍在深入推进。
2024年11月,财政部等9部门公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由此开启;2025年12月,财政部等部门又联合印发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向具体议题纵深推进;今年1月,财政部还制定发布了《可持续信息见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为规范和指导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提供制度保障。
在金融领域,202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下发《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南(试用稿)》,明确了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目标四大支柱,要求金融机构全面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推动国内披露标准与国际基准线接轨;同时,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大交易所持续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逐步提升强制披露要求。
对于企业的下一步发展,邹骥认为,未来应坚持生态文明和绿色低碳方向,增强战略定力,同时避免产业无序“内卷”,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协调和国际合作,实现能源安全、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统一,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繁荣。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潘春生也表示,鼓励企业坚持长期主义,增强应对全球规则差异和市场不确定性的韧性,加强与投资者的责任沟通和价值传递,推动责任投资与企业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
“我不主张将ESG报告变成合规性报告,比如交易所规定了21个议题,所有企业都要将这21个议题全部涵盖,因为每个企业面临的ESG主题、议题是不一样的。”在报告的具体编制中,张为国建议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确定可持续发展报告议题,同时,要从企业发展战略角度来看待可持续发展工作,不能使之脱离商业逻辑。
校对: 刘榕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