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6月4日晚间,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发布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判决书,因长沙轨道交通项目合同结算纠纷,被判向中兴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技术”)支付合同余款1429.01万元,并承担11.5万元相关诉讼费用。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仍拥有上诉权利,最终赔付结果存在变数,公司此前已将相关款项计入应付账款,案件后续对公司利润带来的影响暂无法确定。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该案件由中兴技术作为原告起诉公司,纠纷源自双方签署的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通信部分子系统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合同与补充协议,合作期间双方就工程结算与项目遗留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原告就此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4290053.80元以及对应的逾期付款损失。一审判决判令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中兴技术支付剩余合同价款14290053.80元,案件受理费与保全申请费合计120300元,其中115000元由公司承担,同时驳回原告提出的其余诉讼请求。
公告表示,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涉案双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因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前期已将相应款项计入应付账款,后续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除本次披露的重大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另有多起未达到法定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相关涉诉金额合计258.03万元。
此前,公司在2026年3月末披露两起新增立案诉讼,其一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方枣高速有限公司追索机电工程欠款,主张工程款19123123元,另计逾期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律师及差旅相关支出,案件由河南唐河县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其二由公司自身作为原告,就项目延期违约事项起诉相关合作方北京国安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主张违约金1200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3585391.88元及各类诉讼配套费用,案件同样完成立案手续,暂未排期开庭。
业绩方面,亚联发展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5.86亿元,同比下降3.5%;归母净利润为617万元,同比下降38.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34万元,同比下降56.6%。其中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44亿元,同比下降21.3%;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86万元成功扭亏,实现归母净利润36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68万元变为亏损238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
2026年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8164.49万元,同比下降22.21%;归母净利润142.84万元,同比下降58.18%;扣非净利润20.51万元,同比下降9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