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七丹药业被出具警示函,涉对外借款审议披露不及时
来源:蓝鲸财经
蓝鲸新闻6月4日讯,近日,云南证监局发布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云南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杨朝文、买毅波。
决定书显示,云南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向非关联方提供借款2,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6%,上述事项直至2026年4月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朝文、时任董事会秘书买毅波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云南证监局决定对云南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杨朝文、买毅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