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康春叶内幕交易获利368万 被证监会罚没1368万元
来源:财联社
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康春叶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24年5月19日,相关公司发布对外投资公告,该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4月16日形成,公开于2024年5月19日。康春叶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配偶,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系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密切关系人。2024年4月29日至5月16日,康春叶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买卖相关公司股票,共计获利3,682,465.61元。康春叶利用涉案账户交易相关公司股票的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发展过程、公开时间高度吻合。康春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意愿强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和正当信息来源。证监会决定:没收康春叶违法所得3,682,465.61元,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