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被罚176万元!涉8项违法,3人被追责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兰州银行被警告,并处176.35万元罚款。
经查,兰州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4.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5.违反征信相关规定;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兰州银行个人业务部郑某,对兰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3.49万元;
兰州银行消费金融部彭某刚,对兰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3.97万元;
兰州银行会计结算部魏某鑫,对兰州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1.14万元。
兰州银行成立于1997年,是甘肃省第一家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2022年1月17日成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1227),是甘肃省首家A股上市银行。
2025年,兰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77.95亿元,同比下降0.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5亿元,同比下降1.22%。
截至2025年末,兰州银行资产总额5300.15亿元,较年初增长8.99%;不良贷款率为1.82%,较上年同期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98.38%,较上年同期下降3.2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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