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质量认证国际合作成果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周智高在会上表示,“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化内外贸标准认证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质量认证是便利国际经贸往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加强质量认证领域的国际合作,通过不断深化国际互认,促进国际贸易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便利产品的自由流通,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多边合作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已签署15份多边互认协议,并推荐84家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体系,每年发放电子元器件、电工、防爆电器、可再生能源类产品认证证书、报告一万余张,“一次评价、多国通行”的互认机制可覆盖全球经济总量超95%的区域,有力服务我国外贸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在双边合作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已签署159份合格评定领域双边合作文件,与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双边合作安排。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先后与英国、西班牙、巴基斯坦有关部门签署了备忘录,在信息交流、能力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在国家间协议框架下,目前我国已有29家认证机构与98家境外机构建立起常态化合作机制,实施的跨境认证项目覆盖38个国家和地区,核发国际合作认证证书近12万张。
在推动认证机构“走出去”方面,截至2025年底,我国已有6家认证机构在境外设立了25家分支机构,覆盖境外19个国家和地区,分支机构数量较2024年接近翻了一番;2025年实现境外营业收入3124.6万元,同比增长了187.8%。有28家国内认证机构取得境外认证官方授权,可开展覆盖35个国家和地区的106项国际认证项目。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积极推广典型案例中的成熟模式,指导地方按照《工作指引》因地制宜探索更多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展合作的广度、深度与实度,着力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和监管体系,推动合作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稳步扩大质量认证领域制度型开放,为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提供更加坚实的质量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