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0 23:31:50 股吧网页版
吃喝板块逆市猛拉,酒类股爆发!华宝基金食品饮料ETF(515710)上探1.64%!行业复苏在即?
来源:界面新闻

  吃喝板块今日(6月10日)逆市猛拉。反映吃喝板块整体走势的食品饮料ETF华宝(515710)全天震荡上行,盘中场内价格最高涨幅达到1.64%,截至收盘,逆市涨1.03%。

  成份股方面,啤酒、白酒等酒类个股表现亮眼。截至收盘,燕京啤酒、珠江啤酒双双大涨超6%,重庆啤酒、迎驾贡酒、洋河股份等亦涨幅居前。

image

  东海证券表示,今年以来,食品饮料板块调整较多,估值处于底部,成为资金避险方向。受到2025年5月下旬政策影响,在低基数背景下预计消费场景将持续修复。白酒板块基本面处于底部,高端酒价格企稳,动销有望边际改善。餐饮供应链直接受益,去年下半年以来已处于改善通道,关注餐饮消费底部回升下的投资机会。*

  从估值方面来看,吃喝板块当前仍处估值低位。数据显示,截至昨日(6月9日)收盘,食品饮料ETF华宝(515710)标的指数细分食品指数市盈率为19.89倍,位于近10年来5.69%分位点的低位,中长期配置性价比凸显。

image

  展望后市,西部证券表示,基本面来看,板块底部信号持续增多,重点关注通胀传导、景气新品以及高分红三条主线。白酒报表连续多个季度出清,底部逐渐夯实,餐饮及餐供等大众品已经率先改善,考虑到去年5月份后外部政策导致的低基数,二季度及下半年有望持续向上修复。*

  开源证券认为,当前食品饮料板块配置窗口期或逐步打开。估值层面板块整体处在历史低位区间,白酒、大众品龙头经过前期持续回调,股价已经消化悲观预期,头部酒企普遍维持高分红政策,板块股息率具备较好配置性价比,安全垫充足。筹码经过长时间持续出清,结构持续优化,基本面维度全行业已运行至周期底部。*

  一键配置吃喝板块核心资产,重点关注食品饮料ETF华宝(515710)。根据中证指数公司统计,食品饮料ETF华宝(515710)跟踪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白酒龙头持仓占比近6成,前十权重股包括“茅五泸汾洋”、伊利股份、海天味业等。场外投资者亦可通过食品饮料ETF联接基金(A类012548、C类012549)对吃喝板块核心资产进行布局。

  注:费率详见基金法律文件。

  来源:沪深交易所等,截至2026.6.10。

  提醒:近期市场波动可能较大,短期涨跌幅不预示未来表现。请投资者务必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投资,高度注意仓位和风险管理。

  风险提示:食品饮料ETF华宝被动跟踪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4.12.31,发布于2012.4.11,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食品饮料ETF华宝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适宜平衡型(C3)及以上的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请以销售机构为准。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以上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须谨慎。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