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因受到北大、清华等高校学生热捧而爆火的“鹅腿阿姨”,近日被曝长期售卖的16元鹅腿实为鸭腿,引发舆论哗然。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通报,该局已组织相关市场监管所开展调查、问询当事人。目前,该局正在对其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进一步核查,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处置。
“鹅腿阿姨”当初是一个在清华北大门口附近摆摊的流动摊贩,却因一份烤鹅腿意外走红网络,其背后“小本经营、勤恳养家”的形象叙事曾俘获公众的广泛共情与支持。本次危机爆发前,“鹅腿阿姨”刚把生意扩展到北京国贸商圈,如今,国贸CBD的白领们还没来得及尝鲜,关于“鹅腿实为鸭腿”的举报便迅速发酵,由此导致其商业版图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崩塌。
现在的“鹅腿阿姨”早已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个在寒风中坚守的小商小贩。回顾过去两年多的发展,“鹅腿阿姨”的创业轨迹堪称一场教科书式的白手起家典范。从最初在高校门口摆摊,到组建团队覆盖北京几十所高校,跟团人次达到20万,再到建立中央厨房,并通过私域社群、团购小程序、第三方校园代理配送完成闭环,这套商业模型已经脱离了摆摊经济的原始形态,具备了大型公司标准化的供应链与分销体系。
但是,“鹅腿阿姨”塌房也暴露了网红小吃从个体摊贩转型为规模化商业品牌过程中面临的经营管理陷阱。它实现了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却忽略了商业最基础的诚信原则;它利用了高校学子们的无限信任,却失去了对消费者最基本的尊重。公众可以接受商品涨价,但是不能接受以假乱真;市场当然允许小本经营,但是不能允许在食品安全和品质把控上玩“障眼法”。一只鸭腿被包装成鹅腿出售,这已经不是草根创业应推崇的商业技巧,而是涉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所定义的商业欺诈。
外界通常会对底层创业者的奋斗保持理解与包容,但是公众的善意不应成为弄虚作假、规避监管的护身符。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发达,各地夜市和街边的一些普通小摊位和食品门店在网友口碑传播推动下,很容易在短时间内成为网红焦点。不过,“网红食品”不应被神化,更不能盲目跟风抢购。消费者如果过于关注“网红食品”自身的特色和卖点,反而容易忽视对其生产许可、配料及生产日期等安全因素的关注,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鹅腿阿姨”事件爆发后,多名消费者曝出自己曾买到“发绿腿”,不排除是霉菌导致的变质,“鹅腿阿姨”丈夫回应称,此乃“独家秘方”,肉质呈绿色实为添加了用葱叶榨的果蔬汁。如此不合常理的说辞恐难以服众,唯有期待予以权威检测才能以正视听。
对于“网红食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与监管难点,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关注到。2026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态,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红食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网红食品”生产经营秩序。6月初,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也启动“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等问题,对短时间内销量异常增长、投诉举报集中的“网红食品”,将开展重点核查。突击整治是净化市场的一种重要手段,下一步更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建立针对“网红食品”的长效监管机制,所以,推动建立人口密集区域周边餐饮摊贩的专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也应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探索之列。
当“指鸭为鹅”搅乱了消费者的同情心,当网络舆论从由衷赞美转向彻底质疑,“鹅腿阿姨”这个依靠品质诚信起家的“品牌”,最终在流量裹挟中迅速坠落,不得不令人唏嘘。“鹅腿阿姨”此番被打假,警示网红生意更应坚守诚信和食品安全底线。如果逾越红线,在舆论持续关注下,经营者最终迎来的可不是扣押几斤“鹅腿”、查封一辆三轮车那么简单的后果,巨额罚款、惩罚性赔偿甚至刑事责任都是潜在代价,相关“网红食品”们不可不引以为戒。
“鹅腿阿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称,如果有处罚会接受,希望给同学们道个歉,她未来还想叫“鹅腿阿姨”。但是,市场还会给她这个机会吗?监管部门正对其进行全面调查,将施以食品安全与商业诚信的严格审视,若确认以鸭代鹅且持续多年,肯定会依法依规处理,给广大消费者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