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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1 16:37:20 股吧网页版
虚增利润反超真实业绩,昔日明星企业遭重罚戴帽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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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唐唯珂

  6月11日,在经历前一日的紧急停牌后,科创板药企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正式变更为“ST南新”。

  这一切源于一份来自湖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揭示了财务漏洞:2023年,南新制药通过隐瞒退货与现金折扣,虚增了超六千万元营业收入,进而凭空制造了1195.22万元利润总额。这一虚增数字占到了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7.11%——这意味着,剔除造假部分,南新制药2023年的实际经营结果极有可能是巨额亏损。

  从昔日的国资背景明星药企,到今日的ST风险警示股,南新制药的坠落轨迹,折射出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也揭开了医药企业收入确认中隐蔽的灰色地带。

  退货与折扣的“魔术”

  在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往往伴随着复杂的交易设计与隐秘的资金流转。

  但在南新制药的案例中,监管层查明的造假手段却显得颇为直接,直指会计准则中最基本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故事的核心发生在南新制药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要的业务载体,广州南新在2023年成为了利润注水的主要源头。

  第一种手法是“视而不见的退货”。在正常的商业逻辑中,当客户将货物退回,意味着销售合同的解除或变更,企业必须相应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和成本。

  然而,广州南新在2023年面对部分客户的退货事实,却选择了粉饰。这些本应消失的销售额,依然堂而皇之地留在了年报之中。经监管核算,这一行为导致南新制药202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08.77万元。这不仅仅是会计差错,更是一种对经营现实的刻意背离。

  第二种手法则是隐藏已生效的现金折扣。在医药流通领域,为了加速回款,企业常与客户签订附有现金折扣条款的协议,即早付款,少付钱。根据会计准则,一旦现金折扣生效,这部分金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或销售折扣冲减当期收入。然而,广州南新在与部分客户签订《应收账款协议》、折扣生效条件达成后,却未对账面收入进行任何扣减。这再次为公司虚增了2032.40万元的营收和286.45万元利润。

  两项合计,南新制药2023年度的财报被彻底扭曲。6468.28万元的虚增营收,占到了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69%。而1195.22万元的虚增利润,占比高达157.11%。这是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数字:如果一家公司的账面利润是100元,其中有157元是假的,那么其真实的利润水平实际上是负的。南新制药试图用纸面富贵掩盖经营颓势,却在监管的大数据稽查下无所遁形。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湖南证监局开出了严厉的罚单。公司主体被警告并罚款500万元;时任总经理张世喜,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被罚款25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李亮、时任董事长胡新保,作为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各被罚款200万元。1150万元的总罚款金额,对于一家本就业绩承压的药企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ST警示”

  公开信息显示,南新制药公司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长沙,是湖南省属国企中的佼佼者,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3月,南新制药头顶“科创板抗病毒第一股”的光环登陆资本市场,其核心产品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作为当时国内唯一上市的神经氨酸酶抑制剂注射剂,一度备受瞩目。

  然而,上市即巅峰似乎成了南新制药难以摆脱的魔咒。随着行业竞争格局变化,公司业绩迅速变脸。而此次财务造假事件的曝光,更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酵期。

  早在2025年9月29日,南新制药就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彼时,市场便已风声鹤唳。经过长达9个月的调查,真相终于在2026年6月9日浮出水面。次日,公司股票紧急停牌,并于今日(6月11日)复牌后被正式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需要明确的是,此次戴帽并非直接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由于公司触及的是“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达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因此先实施ST(其他风险警示)。但这绝不意味着高枕无忧。

  尽管科创板ST股涨跌幅限制仍为20%,但市场信心的崩塌往往比规则更残酷。为了控制风险,交易所已明确规定,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大宗及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该股的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这一限制虽然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但也侧面反映了该股票流动性的枯竭风险。

  南新制药的案例并非孤例,它是当前监管风暴下的一个缩影。从立案到处罚,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和精准度都在提升。特别是针对医药企业,由于销售模式复杂、返利折扣繁多,收入确认的合规性一直是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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