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蒋小天发自北京针对部分群众因贪图小利、不慎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帮凶的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政治处主任李小燕今日(6月12日)在公安部发布会上作出详解,介绍当前电诈黑灰产业完整链条,警示广大群众切勿为诈骗提供帮助,以身试法。
据警方介绍,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化、产业化、分工化特征极为明显。诈骗窝点多藏身境外,通过远程遥控、话术诱导等方式,招揽、指挥境内人员从事各类辅助犯罪活动,已形成引流、供料、供号、供卡、技术支撑、资金转移、线下取现的完整黑灰产业生态。
整个犯罪链条分工细密、角色繁多,涵盖粉商(引流)、料商(提供个人信息)、号商、卡商、线路商、车手、取手、操作手、观察手等各类涉诈岗位,层层配合、分工协作,为境外诈骗实施提供全套技术与人力支撑。
警方指出,大量境内人员因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贪图蝇头小利,被不法分子拉拢利用,一步步沦为电诈犯罪帮凶,部分人员甚至从被动参与演变为主动协助、屡犯屡犯,成为电诈共犯。
部分群众轻信网络高薪兼职,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社交及互联网账号,为诈骗分子转移资金、隐蔽身份提供便利;还有人受兼职利诱,为境外团伙群发信息、拉人建群、引流推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诈骗“工具人”。
更有人员明知行为违法仍铤而走险,主动参与涉诈资金洗白工作。包括协助诈骗分子运送现金、变现黄金;通过购买电脑、贵重物品及粮食、牲畜等大宗农产品变相洗钱;利用个人银行卡参与“跑分”转移涉诈资金;注册空壳公司、开立大量对公账户,为巨额涉诈资金流转搭建通道。
值得警惕的是,已有不法人员利用未成年人、重症患者特殊身份,专门从事异地取现、取金工作,流窜多地反复作案,刻意规避公安机关侦查打击,隐蔽性、危害性极强。
警方明确,所有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辅助、帮助、支撑的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根据涉案情节轻重,参与者轻则面临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行业限制、联合惩戒,影响个人征信及日常生活、就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留下终身案底。
公安机关再次郑重提醒:电诈无小事、帮凶亦有罪。切勿轻信各类“低门槛、高回报”网络兼职,坚决不出租出借“两卡”及各类网络账号,不参与引流、跑分、洗钱、代取财物等可疑活动,守住法律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