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财智讯6月12日电,美锦能源公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姚锦龙、总裁姚俊卿、财务总监郑彩霞、董事会秘书赵嘉、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庆华收到《关于对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2号)。经查,公司存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姚锦龙、姚俊卿、郑彩霞、朱庆华对募集资金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姚锦龙、赵嘉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山西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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