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由前高管离职创业引发的商业秘密纠纷,以一种此前中国创新药行业鲜见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科伦博泰生物6月12日盘前发布自愿性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度及截至公告日,已收到宜联生物医药根据和解协议支付的相关款项合计人民币7.03亿元,其中包含YL201对外授权应分享收入6.03亿元。

利好公告落地后,二级市场反应迅速。6月12日早盘,科伦博泰以394.4港元/股平开后强势拉升,盘中最大涨幅突破9%;截至发稿报427.4港元/股,上涨8.37%,对应总市值攀升至997亿港元。
7.03亿元回款构成拆解
根据公告,7.03亿元构成包括YL201对外授权收入分成6.03亿元,以及此前其他和解相关款项合计约1亿元。
其中6.03亿元的主因,是宜联生物在2026年1月就YL201(靶向B7H3的ADC药物)与罗氏达成的独家许可协议——宜联生物获得5.7亿美元首付款及近期里程碑付款,并有权获得额外的开发、注册和商业化里程碑付款及海外净销售额分级特许权使用费。这笔创国产ADC对外授权首付金额新纪录的交易,为双方和解后第一笔大额分配收益奠定了基础。
但真正让这笔和解方案区别于传统“赔偿—撤诉”模式的地方,在于“收益池”不止YL201一个产品。根据2025年12月16日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宜联生物需就其管线内包括YL201、YL212等在内的6款ADC药物向科伦博泰分享两类收益:和解生效之前已产生的对外授权收入及净利润,以及和解生效之后通过对外授权及未来销售产生的收入及净利润。
这意味着,7.03亿元只是“首期兑现”。随着YL202、YL211等管线后续授权里程碑的达成,乃至未来产品的商业化销售逐步落地,科伦博泰未来仍有持续获得分成收益的空间。
争议处置从“零和博弈”走向“利益共享”
这笔首期7.03亿元的回款落袋,背后是一场持续两年的法律博弈,也是一次行业知识产权争议处置思路的转变。
该纠纷的根源,可追溯至2020年三位科伦系核心高管的离职。公开资料显示,薛彤彤2013年加入科伦药物研究院,后担任科伦博泰总经理,负责生物制药和小分子药物研发;蔡家强于2015年至2019年任科伦药物研究院副院长;肖亮曾任科伦博泰药物研发副总裁。三人于2020年7月联合创办专注于ADC药物研发的宜联生物。
三位核心创始人同出“科伦系”,在ADC这一高度聚焦的赛道深度绑定。这种罕见的团队配置,在某种程度上埋下了知识产权边界不清的隐忧。
据宜联生物官网信息,目前肖亮已不在公司公示的领导团队名单中,据媒体报道其已在2024年底加入i-Incubator医疗创新孵化器。
2024年,科伦博泰对宜联生物方提起刑事控告;2025年又就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和损害公司利益发起两项民事诉讼。
就在外界预期此事将以传统“索赔—撤诉”收场之际,2025年12月,双方出人意料地达成了和解——科伦博泰不再追究历史责任,转而获取宜联生物6条核心ADC管线未来的收益权。
有行业人士对记者分析称,科伦博泰和宜联生物的“和解分成”模式,某种程度上开创了中国创新药行业“争议—共生”的新模式。
对于科伦博泰,无需投入研发资源即可共享高潜力管线成果,以分成协议将技术资产转换为可持续现金流;对于宜联生物,则省去了可能长达数年的诉讼时间和高昂成本,消除了港股IPO进程中的重大法律障碍。对于双方而言,这种安排比起旷日持久的商业秘密诉讼,各自的得与失都有了更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