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688793)6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当天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拟被罚250万元,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马学军,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红云,时任监事尹威分别被罚630万元、80万元及50万元,合计被罚1010万元。
2025年12月25日,因倍轻松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马学军立案。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倍轻松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深圳证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倍轻松及马学军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倍轻松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涉案期间,马学军直接持有倍轻松40.48%股份,是倍轻松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倍轻松董事长、总经理,同时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024年期间,马学军通过安排孙公司健康科技转出资金、组织部分员工申请备付金借款、向供应商提前支付采购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发生额、归还额、余额分别为8,593.29万元、6,060万元、2,533.29万元,其中资金占用发生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但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资金占用发生额、归还额、余额分别为5,400万元、5,400万元、0万元,遗漏发生额3,193.29万元、余额2,533.29万元未披露,分别占公司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8.63%、6.85%。截至2025年5月,马学军已归还上述占用资金。
2.倍轻松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马学军三次指使倍轻松向健康科技转账用于开立定期存单,并以相关定期存单到期的本息金额为最高质押担保余额,分别于2024年7月5日、2024年9月12日、2025年1月6日为绍兴茂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捷威企业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浙江安臻新材料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3,024.75万元、3,010.50万元、3,022.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7%、7.43%、7.46%,质押担保所获资金最终由马学军使用。
上述担保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均未进行临时公告。截至2025年4月,马学军已归还相关借款,公司上述担保责任已解除。
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倍轻松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马学军给予警告,并处以63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4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红云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尹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业绩方面,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79亿元,同比下降28.21%;归母净利润为-9726.22万元,同比由盈转亏。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亿元,同比下降0.79%;归母净利润-1163.68万元,亏损同比扩大5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