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重要货基、FOF、公募REITs基金经理等五类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来源:财联社
为贯彻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公私募投资管理人员兼任管理,提高公私募业务风险隔离要求,持续提升行业合规水平,中基协最新发布《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其中提到,基金管理人不得将以下5类人员聘任为兼任投资管理人员:一是重要货基、FOF、公募REITs的基金经理;二是FOF产品的投资经理;三是非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机构等中长期资金委托管理的私募资管计划的投资经理;四是为资管产品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五是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不得兼任的其他人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