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同一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数量不超过10只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2日公告,为贯彻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公私募投资管理人员兼任管理,提高公私募业务风险隔离要求,持续提升行业合规水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兼任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兼任指引》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26年6月12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强化风险隔离要求、完善公平交易机制、加强兼任人员自律管理、调整参照执行范围等方面对规则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明确了公募基金经理不得兼任非中长期资金委托管理的私募资管计划投资经理;禁止兼任人员投资本人管理的私募资管计划;将投资顾问业务纳入公平交易机制等。
《兼任指引》提到,基金管理人应当确保兼任投资管理人员具备充分履职能力,合理调配同一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的全部产品的数量和规模。原则上同一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数量不超过10只,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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