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股东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收到警示函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荆淮侨)6月12日晚间,万马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持股5%股东闫楠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因司法拍卖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减少278万股,占司法拍卖前所持股份的41.49%,违反了其受让股权时作出的“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的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当天,深交所也对闫楠下发了监管函。据监管函披露,2023年12月28日,万马科技发布了《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闫楠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大股东盛涛所持670万股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的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24年5月7日,前述670万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
2026年3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闫楠所持公司278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成交金额9146.20万元。前述司法拍卖构成减持,违反了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是针对公司股东行为作出,并非对公司主体行为作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督促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相关规则学习,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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