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募基金的主题投资风格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基协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于6月12日发布,旨在规范主题投资基金风格漂移问题,加强主题投资基金的投资风格管理与监督。

《指引》共计六章二十七条和一个附件,对主题投资基金的基本要求、基金管理人投资风格管理、托管人投资风格监督予以规范。
首先是明确《指引》的适用范围,将主题投资基金定为基金合同约定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特定投资方向的公募基金(不含指数基金、公募REITs)。
其次,《指引》对主题投资基金的设立提出基本要求。一是主题投资基金的名称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一致,确保基金名实相符。二是基金管理人应以可识别或可量化的方式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明确约定投资风格、投资范围、主题投资风格库(以下简称“风格库”)入库标准,清晰界定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三是要求主题投资基金建立风格库并进行管理。四是要求风格库入库标准优先以政府机关、第三方机构发布数据或市场公开数据为依据。五是规定基金管理人每个自然年度的主动更新风格库次数不高于十二次,被动更新风格库、仅作证券出库调整的情形可不受更新次数的限制。
同时,《指引》要求加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风格管理,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制定贯穿全链条的管理制度;设立风格库及证券出入库的审批程序;坚持组合管理、分散投资、长期投资的投资风格管理原则;加强对基金经理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和评估,将严重偏离投资方向的情形纳入负面考核指标;明确发送风格库的流程等。
此外,《指引》还就夯实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重申协会的自律管理流程进行明确。《指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如果有存量主题投资基金存在不符合《指引》相关要求的情况,应当修改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在《指引》施行后的12个月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