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6月12日晚间,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韵升”或“公司”)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包头1.5万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募投项目,已有5000吨产能投产,剩余万吨产能将分批延期投产。宁波韵升称,受宏观环境、出口政策变动、行业格局重构影响,公司放缓项目建设节奏,将两批各5000吨产能分别延期至2027年末、2028年末投产,本次仅调整产能投产时间及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变更项目主体、投向、投资规模。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该年产15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目前已有5000吨产能于2025年6月建成投产。
公告称,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认真研究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建成投产的10000吨产能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其中5000吨产能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另5000吨产能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公告表示,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和出口政策调整等影响,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的竞争格局发生结构性变化。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公司经审慎研究,为了配合市场规模和行业发展趋势,将控制投入节奏、稳步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考虑到募投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基于项目建设的需要,“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满足智能制造项目和市场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6月4日,宁波韵升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科技”)于近日接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告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资金被法院冻结。
2023年5月8日,包头科技与青山电气(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电气”)签订设备采购合同。2025年10月,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根据合同条款,结算款需待青山电气提交相关材料后予以结算支付。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多次催促青山电气但对方仍未提交结算资料。
近日,青山电气下属分公司青山电气(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成套设备分公司(以下简称“成套设备分公司”)在与公司无任何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无故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银行提供的冻结信息,被申请冻结金额3,733,652.93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一直没有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2026年6月3日,成套设备分公司已于当日主动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申请,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6年6月3日全部解除冻结。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冻结资金3,733,652.93元人民币,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0.3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38%,占比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包头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正常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