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赵梦桥
近年来,随着公募基金行业的发展,主题投资基金投资风格管理内部制度不完善、投资风格监督履职不充分等问题逐渐受到市场关注。为强化对基金长期投资行为的引导,规范主题投资基金“风格漂移”等问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起草并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指引》明确界定了适用范围,指出主题投资基金是指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特定投资方向的基金。
针对“名实不符”的问题,《指引》对主题基金的设立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首先,主题投资基金的名称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一致。其次,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可识别或可量化的方式约定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风格库入库标准,清晰界定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界定范围应当符合市场基本常识和普遍认知,不得仅使用笼统、含糊的表述方式。
《指引》要求主题投资基金应当建立风格库,将符合特定投资方向的证券纳入风格库管理。风格库的入库标准应当与投资方向直接相关,优先以政府机关、第三方机构等发布的数据或市场公开数据为依据。为保持风格稳定,主题投资基金风格库的更新次数原则上每个自然年度不高于十二次。因证券市场波动、退市、行业变动等被动更新风格库的情形,以及仅作证券出库调整的,可以不受更新次数限制。
对于基金管理人投资风格管理规范,《指引》要求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制定贯穿产品设计、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的全链条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设立风格库及证券出入库的审批程序。主题投资基金应当符合组合管理、分散投资、长期投资的基本原则。
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投资集中度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严重偏离投资方向、投资集中度过高的情形加强管理力度,避免基金集中投向投资方向中的单一细分行业或领域。基金管理人还需确保研究人员和合规风控人员的独立性,将严重偏离投资方向的情形纳入基金经理的负面考核指标。管理人应在基金成立后十个交易日内向托管人发送风格库,并在收到托管人入库证券不符合约定的书面提示后十个交易日内予以调整。
在基金托管人投资风格监督规范方面,《指引》要求托管人建立健全投资监督机制,对基金合同内容加强审查,并在收到风格库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入库证券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审查,发现不符的应发出书面提示。
最后,对于《指引》施行前已成立的主题投资基金,若不符合关于名称、投资风格与风格库标准明确约定要求的,原则上应当自《指引》施行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要求通过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方式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