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贸易交易链条长,各环节均潜藏着刑事法律风险。“一货多卖”、虚假仓单及虚假购销等欺诈行为,往往给贸易方、仓储方、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近日,普陀区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完善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产业体系实施意见》并配套发布风险提示,为大宗商品贸易织密法治保障“防护网”。
2023年7月,陈某假冒某公司法人,与上海某商贸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骗取该公司货物。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围绕案件定性、犯罪数额认定等提出明确指引,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补充伪造印章、虚假合同、货物去向及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最终形成扎实的证据链。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相关风险不仅潜藏于外部交易链条,更涉及企业内部的资金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监守自盗”同样会重创企业发展。2022年10月至2024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利用担任多家关联贸易企业财务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公转私”多层流转、挪用款项与业务款项混同等方式,将高达1437万余元的公司巨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暴露出企业内部财务管控的巨大漏洞。办案中,检察官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将促成退赃退赔贯穿案件办理始终。通过释法说理与督促引导,最终促使涉案巨款全额退缴、悉数返还受害企业。
大宗商品贸易资金密集、单证繁多,货物流与资金流又常常分离,很容易被黑灰产盯上。因此,打击洗钱、逃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关联犯罪,阻断违法资金流转通道,显得尤为迫切。同时,针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仓储管理系统、供应链数据平台的网络攻击、数据窃取、系统破坏等犯罪也要依法严惩,保障贸易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
普陀区检察院在梳理分析已办相关案件基础上,结合大宗商品贸易特点,制定《实施意见》。聚焦有色金属、钢材、化工等大宗商品交易、仓储、物流、结算全链条,综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严惩“虚假贸易”“空转贸易”涉及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以及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恶意竞争行为。监督纠正涉大宗交易合同纠纷、虚假诉讼及逃废债等问题,加大行政检察监督与行刑衔接力度,探索相关交易平台治理、数据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维护大宗商品贸易良好法治环境。
为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企业看得懂、用得上的“操作指南”。普陀区检察院紧扣企业实际经营脉络,从内部治理、交易履约、仓储物流、资金融通、财税管理、跨境贸易等8个方面,系统梳理了24个高发刑事风险点,并一一对应提出了防范建议,引导企业坚守法律底线、依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