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3日,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易联众)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及罚款,并对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曦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ST易联众,张曦,张华芳,黄文灿,陈东红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多项违规担保及借款未披露,金额巨大
2018年10月,张曦私自以易联众名义为其本人及关联方北京京发置业有限公司向张利云的5.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1.61%。此后2020年5月、6月,张曦再次以公司名义为上述债务余额重新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在2018年至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期末余额中持续存在,占各期披露净资产比例最高达179.65%。直至2023年11月28日,公司才予以披露。
2018年2月,张曦私自以易联众名义向苏州诺金投资有限公司借款600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借款在2018年至2022年年报期末余额中持续列示,占各期净资产比例最高达14.94%,直至2023年11月28日才披露。
2021年3月,张曦及其妹妹、时任首席战略规划师张华芳私自以易联众名义签署共同借款协议,向高彩娥借款500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该共同借款在2021年、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中均未披露,直至2023年11月28日才披露。
重大诉讼仲裁被隐瞒,涉及金额超7亿元
2023年2月,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张利云请求易联众及相关方偿还借款本息等共计7.13亿元的仲裁申请,相关文书被张曦私自处理并隐瞒。同年3月,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苏州诺金请求易联众偿还借款本息等5558.27万元的民事诉讼,相关文书亦被张曦隐瞒。上述仲裁所涉金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2.10%,诉讼仲裁合计金额7.68亿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9.28%。公司直至2023年11月28日才披露上述事项,相关半年度报告亦未披露。
依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
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曦给予警告,并处以17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450万元;
对时任首席战略规划师张华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董事长、执行总裁黄文灿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时任财务总监陈东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时,因张曦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优势地位,私自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借款,并隐瞒相关诉讼仲裁,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厦门证监局拟对张曦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易联众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事项不会触及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依据生效仲裁裁决及民事判决,公司无需承担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