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把“渝见小面”告了,老板娘哭诉:赔偿金至少得卖1000碗面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河南南阳一家“渝见小面”餐饮店被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引发网友热议。
6月13日,@遇见小面发布《关于商标事件的说明》,已于6月12日已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遇见小面也是从一家小店发展到今天,深知创业不易,尊重每一位经营者的辛勤付出。

同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渝见小面”老板娘表示,她于6月12日晚收到声称是对方律师的信息,称遇见小面已准备撤销起诉。至于后续是否沿用“渝见小面”名称,她表示暂不确定。
此前,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大参考”栏目6月12日的报道,毛女士在河南省南阳市经营一家“渝见小面”餐饮店,她近日被遇见小面起诉,事由为商标侵权。
毛女士质疑对方恶意索赔,但对方律师表示属于正常维权,毛女士随之协商需要赔偿多少钱, 对方律师称需要赔偿7000—8000元,毛女士哭诉“我八块钱一碗的面,我至少得卖1000碗,我1000碗还有成本”。

涉事门店“渝见小面”老板娘毛女士表示,她是重庆人,这家餐饮店成立于2024年8月,因为重庆市的简称是“渝”,所以当初她给这家门店命名为“渝见小面”,并无参考“遇见小面”品牌方,且南阳市也没有遇见小面的门店。

据央广网报道,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总裁、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表示,本案大概率不构成商标侵权。商标近似判定,需结合音、形、义、整体标识、消费场景综合判定。
“遇见小面”品牌可以把“遇见”注册为商标, 但无权独占“渝”这个地域用字、垄断“yu”这个读音。
“渝见小面”这家小店门头、装修、菜品全盘独立,可能并不存在模仿、蹭热度行为。店主本就是重庆人,取名可能只是标注家乡风味,主观无侵权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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