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繁荣和贸易运输发展,出现了专门从事运送服务、保银货往来不失事的镖局——商人为了保障贵重物资的运输安全,常通过签订契约的方式,委托镖局承担运送之责。
一些史料将镖局类比为保险。1885年《点石斋画报》将镖局比作西方保险业,“北方土地高厚,人之躯干亦较南边为结实。其膂力过人者,精习拳棒,投入镖局,为经商北省之家,保银货往来不失事。亦犹洋人保险意也。”1906年著名学者杨荫杭在《商务官报》撰文,将镖局比作原始形态的运输保险,“中国所谓镖局即一种运送保险业,往往自备器械,以御盗贼,亦间与盗贼通。查环球保险业,鲜有野于此。”
明清时期的镖局业务与现代货物运输保险有不少相似之处。镖局承运的货物称作“镖码”,相当于保险标的;货物经镖局检验,按贵重程度等因素确定“镖利”,相当于运费和保险费;镖局承接业务后出具“镖单”,在其上注明起止地点、商号、货物名称、数量、镖利多寡等,相当于保险单;如果发生“失镖”,即在运送途中货物被劫掠或意外损毁,相当于发生保险事故,那么镖局就要按约定“赔镖”,相当于保险赔付。
虽然镖局业务只是原始形态的运输保险,但其中蕴含了不少风险管理的智慧。首先是风险定价。镖局在承接业务时,通常会综合考虑货物种类、货物价值、运输距离、沿途形势等多种因素,评估潜在的风险水平,以此确定所收取的镖利的多寡。比如,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相较于普通货物,长途运输相较于短途运输,盗匪横行地区相较于治安良好地区,均面临更高的风险,需要收取更多的镖利。这种按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定价的做法,与现代保险精算的风险定价原理有异曲同工之妙。
再就是风险减量。镖局承接业务后,不是简单地在遇险之后作被动赔付,而是在事前和事中做大量的风险减量工作,以降低风险。比如,镖局通过“亮镖”活动对外展示镖局实力,起到震慑盗匪的作用;又如,镖局在走镖之前根据起止地点和沿途形势进行路线规划,并在走镖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行进路线,起到规避盗匪的作用;再如,镖局如果路遇盗匪,通常先通过沟通谈判等方式争取和平化解危机,实在无法化解才诉诸武力,尽量减少损失。这种将风险管理关口前移、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风险成本的做法,为现代保险业的风险减量服务提供了颇具价值的经验借鉴。
镖局以信立业,对现代金融业发展也有重要启示意义。信誉是镖局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镖局的信誉一方面体现在将货物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另一方面体现在一旦失镖则主动承担责任并按约定赔镖。这种诚信经营的理念不仅可以巩固与现有客户的关系,而且还可以吸引更多潜在客户,夯实可持续风险管理的基础。这种以信立业的精神,对于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