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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5 10:35:31 股吧网页版
向48名被告索赔近11亿!中信建投状告紫晶存储一众“造假帮凶”,光大银行等5银行将站上被告席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日前,曾头顶“光存储第一股”光环,但因欺诈发行黯然退市的“R紫晶1”(以下简称“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电话通知,中信建投等4家中介机构作为原告,向紫晶存储等48名被告追讨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损失共计10.86亿元,该案定于6月22日开庭审理。

  公告称,被告一(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至被告四十八对紫晶存储的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均存在明显过错,被告二(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属于被告一的责任财产,各被告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现原告已先行赔付投资者,有权向被告一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因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本案诉讼,恳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背景

  公开资料显示,紫晶存储是一家光存储高科技企业,为各类用户提供光存储介质、磁光电混合存储系统、光盘摆渡机系统、光存储一体机解决方案、行业解决方案、数据中心及云存储服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由郑穆、罗铁威两人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

  案件背景方面,紫晶存储是科创板首批因财务造假而强制退市的公司之一。中信建投等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对适格投资者进行了先行赔付。根据《证券法》等规定,赔付后,中信建投等已取得适格投资者对发行人及其他连带责任追偿人的求偿权,有权对发行人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2024年6月,中信建投等中介机构对48个责任主体发起诉讼,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时隔近两年,该案将于6月22日正式开庭审理。

  2025年12月12日,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紫晶存储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内容,紫晶存储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名核心管理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凭借光存储技术一度成为国产替代的代表,紫晶存储于2020年2月登陆科创板后市值迅速突破百亿,被誉为“光存储第一股”。但紫晶存储在上市后业绩便开始下滑。2022年2月11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3年4月21日,紫晶存储公告称,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5家银行、1家医院将上被告席

  公告显示,即将站在被告席的48个责任主体中,紫晶存储及子公司占4席,实控人、原董监高合计占10席,另有3位是负责采购销售的中层管理人员。与紫晶存储有业务往来的26家企业被列为被告,其中甚至包括一家医院——五华县人民医院。

  同时,包括光大银行在内的5家银行(具体为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五华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五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被列为被告,要求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这些银行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均系贷款合作银行。

  公告称,被告四十四至被告四十八系故意配合紫晶存储违规担保的金融机构,已有证监会、地方银保监局的认定材料,该等被告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前述《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等明知发行人实施财务造假活动,仍然为其提供存款证明等予以配合,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使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陈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紫晶存储2016年至2021年均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的行为。被告四十四至被告四十六在未审核紫晶存储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的情况下,违规办理紫晶存储或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被告四十四至被告四十八明知紫晶存储或其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但仍故意隐瞒资金受限的事实,配合上市公司向原告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原告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的银行函证回函或故意不配合回函,存在明显故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紫晶存储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公司目前暂无解决进展及后续的处理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事件进展。

  市场分析认为,紫晶存储案中的先行赔付与依法追偿机制,是新《证券法》下投资者保护的创新实践。制度层面,《证券法》已确立“先行赔付—代位追偿”的基本路径,只要往来公司、贷款银行的行为满足共同侵权的法定要件,法院通常会判决配合造假方与发行人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媒体报道指出,紫晶存储案实践了立案调查、强制退市、先行赔付、全链条追偿、刑事判决的监管闭环,除紫晶存储外,还具有参考意义的是泽达易盛案。东兴证券等中介机构,也以原告身份将包括格尔软件在内的39名“造假帮凶”告上上海金融法院,索赔金额高达3.72亿元,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可以预见,随着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案的审理流程的推进,具有示范性意义的判例也将出现。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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