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江钨装备6月13日发布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90662.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及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3家公司100%股权。
江钨控股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募投项目收购江硬公司100%股权、华茂公司100%股权、九冶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江钨控股控制的企业江钨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9698.7964万股(含本数),其中江钨控股拟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实际发行数量的20%(含),且不超过实际发行数量的40%(含)。
江钨装备表示,本次收购有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条,提升核心竞争力。目前,上市公司为磁选装备行业领先企业,在磁电选矿技术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积淀,具备完善的生产制造、科技研发、试验技术研究、分析检测等综合实力,是国内、国际知名的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技术方案供应商。但目前上市公司旗下资产主要集中在磁选装备领域,业务结构相对单一,上市公司盈利稳定性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公司在钨制品及钽铌制品领域的生产能力均居行业前列。通过本次交易,将盈利能力较强、市场空间广阔的钨制品及钽铌制品领域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能够实现上市公司对钨产业链及钽铌产业链的资源整合,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拓宽上市公司产品品类,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产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将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拓宽收入来源,分散整体经营风险。本次交易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双方约定,如本次交易于2026年实施完毕,江钨发展承诺,收益法评估资产在2026年、2027年及2028年各会计年度应实现的主营利润分成数分别不低于1058.93万元、1102.96万元、918.16万元;如本次交易于2027年实施完毕,江钨发展承诺,收益法评估资产在2027年、2028年及2029年各会计年度应实现的主营利润分成数分别不低于1102.96万元、918.16万元、676.26万元。(黄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