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向“渝见小面”致歉
中国基金报记者郑俊婷
6月15日凌晨,遇见小面(02408.HK)创始人宋奇发布公开信,向南阳“渝见小面”致歉,为此前沸沸扬扬的“大品牌告小夫妻店”事件画上了一个戏剧性的句号。
信中称:“这两天,我闭门思过,想着除了道歉我到底还能做点什么。于是,我和团队决定将我们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你们,你们可以不用改换招牌而放心使用。如果你们还需要继续申请第43类商标(目前可以申请注册)或者还有其他方面的需要,我们也很愿意提供必要的帮助。”

在信中,宋奇将此事件定性为“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宣布已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并呼吁“商标保护工作科学、良性开展”。
然而,道歉与转赠商标并未平息法律界与舆论的深层争议。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骆顺耀6月15日接受中国基金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起风波暴露了当下商标维权模式中的制度性顽疾,而创始人“送商标”的表态,更暴露出企业内部对知识产权基本规则的认知盲区。
曾起诉索赔个体店
这起引发全网热议的商标纠纷,起因于河南南阳的一家个体餐饮店“渝见小面”,被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
据公开报道,“渝见小面”店主毛女士是重庆人。6月初,她收到法院传票——港股上市的遇见小面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律师提出撤诉需赔偿七八千元。
毛女士在媒体镜头前哭诉“一碗面卖八块钱,要卖一千碗才够赔”,迅速点燃公众情绪。
此次事件发酵后,全国多地名称类似的店铺经营者也集中发声,称曾遭遇类似诉讼。

与此同时,大量储值会员在社交平台晒出退费截图表达不满,有消费者甚至退掉不足1元的余额以示抗议。遇见小面方回应称,线上退款渠道始终正常开放,但近期咨询量确实大幅上涨。
舆论压力下,遇见小面于6月13日宣布撤诉。
或许受该起事件影响,遇见小面股价也出现波动。尽管创始人已公开表态致歉并赠标,但公司股价6月15日开盘后一度跌逾6%。

商标风波背后的症结
资深知识产权律师骆顺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起事件的核心并非简单的“大企业欺负小商户”,而是暴露了商标维权领域中的多重制度性症结——从侵权认定的专业标准,到“送商标”这一说辞,再到风险代理模式催生的滥诉乱象,每一项都值得行业深思。
其一,本案构不构成侵权?骆顺耀表示,对比商标图样,“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之间的差异较为明显,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具体分析。需要强调的是,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不应以“遇见小面”是否在被诉地区实际开设门店为依据——商标权具有全国范围内的排他效力,地域性经营事实并不影响侵权判断。同时,被告系个体工商户这一身份,也不能当然地成为不侵权的理由,个体工商户同样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其二,“送商标”说法暴露法律常识缺失。骆顺耀指出,商标权具有独占性,同一商标在同一类别上只能属于一个权利人。“他送给这个工商户,他自己就没有了。他这个只能叫作‘许可对方使用’。”关键是,若本不侵权,商户也完全有权继续使用自己的招牌,无需任何人许可。创始人的表态说明企业内缺乏基本的知识产权法务把关。
其三,风险代理模式催生滥诉。“当前商标维权领域中,一种风险代理模式亟需纠偏:不少商标权人与律师(甚至非律师代理人)签订合同,不支付前期费用,维权成功后按约五五分成。这导致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尽可能多地发起诉讼,形成‘多告一个、多赚一份’的商业逻辑。”骆顺耀认为,合理的维权应当回归企业主导,由企业负责筛选真正需要追诉的侵权案件,并承担相应的前期代理费用,而非将全部成本和风险转嫁于胜诉分成。
其四,企业内部无人真正评估知识产权价值。骆顺耀律师总结道,“送商标”这一说法,加上风险代理导致的一系列滥诉,暴露出企业从未认真思考过怎样的维权方法才是合适的——当维权被外包给按件计酬的第三方,而企业又缺乏内部审核机制时,类似事件的发生便成了大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