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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5 14:24:20 股吧网页版
将2岁孩子告上法庭,银行追债不能把人逼上绝路 | 新京报快评
来源:新京报

  追债可以,但不能失去基本的温情和同理心。

  为了追债,银行将2岁孩子告上了法庭。

  据荔枝新闻报道,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明确遗产清偿债务前,应当优先为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必要生活份额,以司法温情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23年4月,孩子的爷爷奶奶为了生活周转,以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了50万元。不久后,孩子的爷爷和爸爸因意外同一天去世,银行将年幼的孩子、孩子的妈妈和奶奶告上法庭,要求孩子和他的母亲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法院最终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很多人看到这则新闻,第一反应就是:银行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一个2岁的孩子,连“钱”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要上法庭当被告,这听着就有点儿荒唐。

  其实从法律上讲,银行的做法也不是完全没道理。“欠债还钱”确实是基本规则,继承人要是继承了遗产,那在遗产范围内还债也是应该的。可问题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把这种冷冰冰的规则直接套在一个刚失去两位至亲、只剩下老弱妇孺的家庭身上,是不是太硬来了?

  对此,法院没有机械地照搬法条。法官在平衡债权与未成年人权益后,最终驳回了银行要求孩子还钱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在拿遗产还债之前,得优先给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这也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

  孩子才2岁,正是最需要保障的时候。法院依法给他留了15万元作为生活基本保障,剩下的遗产再拿去还债。而孩子能继承到的遗产本来就不足15万,所以最后他不用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孩子的妈妈也当庭表示放弃继承遗产,这样债务就跟这个破碎的家庭基本脱钩了。

  说实话,这个判决挺有人情味的。它没有否定“欠债还钱”的道理,但也守住了另一条底线,不能让追债把一个家逼到绝路上。尤其是对一个2岁的孩子,他根本没有参与这笔贷款,也没有能力去还钱,凭什么要他为大人的债务背上包袱?

  银行追债,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没问题。但维权也要讲分寸、讲温度。说到底,法治不光是冷冰冰的条文,它更应该有温情、有底线。规则要遵守,契约要尊重,但不能为了追债就牺牲一个未成年孩子的生存权益。法院这次的做法,在规则和人情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它告诉我们:追债可以,但不能失去基本的温情和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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