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6月15日消息,海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倪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倪强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倪强利用担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口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海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海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海南省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倪强,男,汉族,1966年5月生,江苏扬中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1987年1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倪强曾任海南中远博鳌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正厅级),2008年赴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作,历任经开区工委副书记、管理局局长,经开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
2013年,倪强出任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后于2018年2月起任海南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兼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主任。
2021年3月,倪强升任海南省副省长,2023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倪强同志任海南省委常委,同年11月任海南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
2025年6月25日消息,倪强任上被查;2026年2月6日消息,倪强被“双开”。
通报指出,倪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为本人及亲属谋求特殊待遇,顶风违纪、违规接受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目无法纪,毫无敬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倪强落马前,海南省委原书记罗保铭,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罗增斌,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等人已被查。
在倪强担任海口市市长期间,曾与他搭过班子的张琦,已被判无期。
据公开简历,张琦,男,汉族,1961年3月生,安徽寿县人。他长期在海南工作,曾任三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海南省旅游局局长,儋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海南省委常委、儋州市委书记。2014年10月,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2016年11月,任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
2019年9月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张琦被查。2020年3月4日,张琦被通报“双开”。2020年12月3日,张琦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琦利用担任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三亚市委副书记、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儋州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7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