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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5 19:55:10 股吧网页版
涉5184.62万元诉讼披露不及时,国晟科技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6月15日晚,国晟科技对外公告,公司于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君、高飞、张昆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国晟科技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184.62万元。2026年4月24日国晟科技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时,已获悉该笔诉讼情况,但未包含在内,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该笔诉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超过10%,公司迟至5月22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国晟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吴君作为公司董事长、高飞作为公司总经理、张昆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晟科技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及电站EPC业务。自2020年以来,公司持续亏损。2025年,公司实现营收7.96亿元,同比下降61.97%;净利润为-5.73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06亿元。公司表示,因2025年光伏行业供需矛盾仍然突出,组件价格持续处于相对低位。受此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盈利能力下降。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国晟科技4月13日晚公告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铜陵市孚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先决条件中的并购贷款未达成,公司决定终止收购孚悦科技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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