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质押超50%所持华龙证券股权 新洲集团收警示函
来源:大河财立方
6月15日,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日前,甘肃证监局对新洲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因其质押华龙证券股权比例超过所持股权比例的50%。
此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款明确规定,股权锁定期满后,证券公司股东质押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所持该证券公司股权比例的50%。
根据有关规定,甘肃证监局对新洲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