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华龙证券股权比例超50%,新洲集团遭甘肃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6月15日,根据甘肃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新洲集团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甘肃证监局指出,公司作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股东,质押华龙证券股权比例超过所持股权比例的50%。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22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31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法定代表人为林海慧,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是一家以投资与资产管理为主的商务服务企业,经营范围涵盖实业投资开发、建筑材料等多类商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及会展服务等。
此前,新洲集团因多起合同纠纷,其持有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法院多次司法拍卖。
2025年2月,新洲集团持有的1162.32万股华龙证券股权首次拍卖,因无人出价流拍。2025年3月,新洲集团持有的华龙证券1162.32万股股权二次上拍,起拍价为1302万元,相当于市场价的5.6折;6月该司法拍卖落锤,竞价过程较为激烈,共吸引6位竞买人参与,历经66轮出价、63次延时,最终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2004万元竞得。2025年12月,新洲集团持有的另一笔837.68万股华龙证券股权再次被裁定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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