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6 12:20:30 股吧网页版
做强老字号IP!广盐集团与广药集团联手布局“新农业+大健康”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瞄准“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的产业转型方向,广东省内的两家国企开启了一场“梦幻联动,强强联合”。

  6月15日,广盐集团与广药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聚焦资本运作、科技创新、渠道品牌、产业出海等领域,通过投资协同、研发创新、渠道共享、品牌联动等方式,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公开资料显示,广盐集团历经七十余年发展,已成广东食盐供应安全的“压舱石”,营销网络覆盖全省21个地市122个区县,形成完备的省市县三级运销体系。面向“十五五”,广盐集团锚定“打造省级食品科技集团”核心定位和目标,构造“新农业+大食品”“制造+服务”“实体+平台”三位一体的全新产业生态。

  广药集团是广东省、广州市生物医药链主企业,也是全球首家以中医药为主业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企业。其正加速优化“4+4+X”产业发展格局,即做优医药商业、化药科技、现代中药、天然饮品四大基石业务,做强消费健康、生物创新、诊断器械、农业科技四大增长业务,培育资产运营等延伸业务,打造世界一流、科创引领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

  据悉,结合各自资源优势与发展定位,双方敲定了多个核心合作领域。

  在资本运作层面,双方将依托横琴、澳门优势深耕生物制造协同,围绕前沿技术、绿色低碳、消费升级、产业链协同四大方向联合布局。

  在科技创新层面,共建科研平台,联合攻关现代农业、健康消费、生物创新等关键技术,打造“研发—试验—转化—产业化”全链条,加速成果转化。

  在渠道品牌层面,依托双方老字号品牌底蕴,通过推出联名产品、联合举办品牌活动、共建品牌传播矩阵等方式,深挖品牌价值、拓展市场空间。

  在产业出海方面,以“大健康”产业为核心发力点,携手加大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力度,借境内外渠道拓展中高端及海外市场。

  可以看出,此次合作并非偶然,双方在战略方向与资源禀赋上天然契合。

  广盐集团与广药集团均是扎根南粤、服务民生的国有企业,拥有深厚底蕴的“老字号”,主营业务领域高度关联。在产业投资、科技研发、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双方有着共同的战略诉求。

  譬如,双方在生物制造领域今年动作频频。广盐集团不久前联手北京元育生物布局微藻全产业链,推动“合成生物+AI”,正式落子生物制造版图。广药集团与兰州大学共建生物医药采芝林研究院,研究攻关的重点方向就包括合成生物学与绿色生物制造。

  产业投资上,广药集团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计划投入200亿元用于科研创新、300亿元开展产业投资。广盐集团也有意聚焦产业价值链高端强化投资,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通过投资并购做大企业规模、提升经济效益。

  更重要的是,两者具备显著的互补优势:广盐集团拥有覆盖全省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庞大终端网络和成熟供应链体系,在盐业及食品加工领域积淀深厚;广药集团则手握强大的生物医药研发能力、世界500强品牌号召力以及丰富的大健康产品线。

  业内人士认为,一方渠道下沉、触达广泛,另一方品牌强势、科研突出;一方正从传统食盐向食品科技转型,另一方正加速布局农业科技与大健康——两者在“新农业+大健康”的交叉地带协同性强,能够实现产品与渠道、研发与转化的无缝对接。

  广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祥清期待以此次合作为新起点,聚焦资本运作、科技创新、渠道品牌、产业出海等领域,依托广盐集团的产业落地资源、市场渠道优势和广药集团的成果转化经验、境内外渠道优势,以“大健康”为核心发力点,加强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加大全球化布局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助力广东制造业当家、现代化产业体系提质升级。

  广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小军表示,广盐集团立足核心资源拓展新兴业务的思路与广药集团的转型理念高度契合,合作空间广阔。广药集团高度重视此次合作,将组建专项对接团队,推动协议内容落地见效,深化互信、拓宽协同边界,共同树立省属与市属国企合作的新标杆,以人工智能赋能转型升级,联动“出海”开拓国际市场,携手开创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崭新局面。

  未来,两家企业将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优势,共拓新农业、大健康、生物创新、海洋经济等领域,激发“两业融合”的裂变效应,助力广东打造“新农业+大健康”产业新生态,助推区域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