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换便宜套餐,磨了无数次不给办;一提“携号转网”,折扣立马来了……近日,多地消费者投诉,三大电信运营商存在“新老用户不同权”现象。数字时代,消费公平不容算法侵蚀。
除了电信运营商,电商购物、外卖服务、机票酒店等平台,普遍存在“大数据杀熟”。2025年消费保平台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截止到2025年4月,共收到1357件“大数据杀熟”相关投诉案件。其中,在线旅游平台占50.48%、电商平台21.22%、网络游戏12.09%。今年6月4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5)》曝光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近期,“618”大促,社交平台上关于“同款不同价”的投诉再次升温。
从经济学角度看,大数据杀熟的本质是一级价格歧视。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消费习惯、支付意愿,构建用户画像,实行“看人下菜碟”的差别定价。消费者存在锁定困境,不愿承担转移成本,比如,更换平台麻烦;平台利用此依赖关系“割韭菜”。加之,平台之间的竞争加剧抢新大战,“压榨”老用户弥补低价揽新的成本成了“行规”。就商家而言,大数据杀熟是短期利润再分配的“掠夺性增长”,而非创新性增长,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对顾客而言,价格歧视既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也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破解大数据杀熟,不能单靠消费者斗智斗勇,必须从制度上釜底抽薪。
畅通投诉渠道,降低转移成本,让“用脚投票”真正可行。监管部门应对投诉办理时长、隐形门槛进行常态化监测,并公开通报。
强化算法透明度,拆掉“信息黑箱”。比如,平台明示“本价格是否基于您的历史消费行为生成”,并公示同商品当日最低成交价参考,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监管落到实处,执法长出牙齿。今年4月施行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令行禁止,对屡查屡犯的平台可纳入失信联合惩戒。
大数据杀熟,“杀死的”是一个个老用户对平台的信任,破坏的是童叟无欺的买卖公平。
算法便民,不能沦为算计牟利;数据高效,不能用来收割用户。守护诚信公平,才能让数字红利普惠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