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这一部署是立足未来产业发展新趋势新变化作出的务实之举,也是我国未来产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的结果。从“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到“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再到将“投入增长”与“风险分担”并列提出,制度设计持续深化。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未来产业已成为大国博弈的关键赛道。谁率先在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前沿领域实现突破,谁就能掌握发展主动权。未来产业的国家公共战略属性越发突出,如何以制度创新的确定性对冲产业发展的高度不确定性,构建投入增长与风险分担的良性机制,成为必须回答的重要课题。
投入增长与风险分担并非彼此孤立的政策工具,而是互为条件的有机整体。投入增长解决“钱从哪来”的供给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活水;风险分担解决“钱敢不敢去”的信心问题,为投资者消除后顾之忧。没有风险分担,投入增长便失去根基,如果每一次探索性失败都可能面临追责,理性的投资者可能会选择“少投少错”,资金增长亦无从谈起。没有投入增长,风险分担则形同虚设,没有足够体量的资本进入,再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也只是空转。二者相互依存、彼此强化,共同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从内在机理看,未来产业投资具有长周期、高风险、正外部性等特征。一项颠覆性技术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往往需要10年以上,且面临技术路线失败和市场启动未知的双重风险。较高的预期风险和较长的回报周期,天然抑制追求短期确定性回报的社会资本。此时,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能够降低投资者的预期损失,将部分风险从微观主体转移出来,从而激发持续投入的动力。持续的资金注入加速技术成熟和产业突破,提高创新成功的概率。一旦取得突破,其正外部性带来的高收益将进一步吸引更多资本进入,形成“投入增加—风险可控—收益扩大—再投入”的正向循环。
在这一循环中,收益扮演着桥梁纽带的关键角色。收益越多,可用于补偿风险的资金就越充足,风险分担的能力就越强;风险分担越到位,投资者就越敢于投入,获得高收益的机会也就越多。这就形成了“收益多、分担多”的正向激励,即高收益项目应承担更高的风险分担责任,而高风险项目则需要更多的风险补偿支持。
当然,良性循环的实现并非自发形成,而是需要依托相关条件的有力支撑。其一,要素的精准匹配是打通创新链与资金链堵点的基础条件。未来产业从技术孵化到产业化,各阶段对资本的期限、风险容忍度要求截然不同。孵化期需要高容错、长周期的耐心资本,成果转化期需要天使投资和创投基金接力,产业化期需要规模化产业资本进入。如果资金供给的期限、风险偏好与创新链各环节需求错位,循环便会中断。同时,技术、人才、平台等非资金要素若未能同步匹配,也会放大整体风险。缺乏中试验证平台则可能技术转化低效,缺少高端人才和算力则可能试错成本倍增。要素的精准匹配,意味着资金、技术、人才、平台必须围绕创新链各环节实现协同配置,这是循环能够启动的前提。
其二,长期资本的稳定供给是维系产业持续运转的能量来源。未来产业从投入到产出存在漫长的时间差,这一时间差必须由具有足够期限和耐心的资本来弥合。耐心资本的重点不在于资金体量,而在于投资周期设置与风险容错机制。从国际成熟实践看,以股权为主的直接融资模式,比以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模式更契合未来产业成长,其收益源于企业长期成长,不受短期现金流约束。这就要求资本供给方的治理结构和考核体系能够支撑长周期持有,为产业循环提供稳定持续的动力。
其三,风险边界的清晰界定是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参与意愿的制度前提。风险分担的关键不在于“分担多少”,而在于“由谁承担、如何触发、补偿几何”。当这些规则模糊时,参与各方将陷入反复博弈,交易成本急剧上升。政府承担的风险边界在哪里,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边界在哪里,两者如何衔接,必须事先明确。清晰的规则边界能够降低不确定性,使各方将注意力从“规避风险”转向“管理风险”。风险边界还需动态调整,随着技术成熟度的提升,各主体的进退节奏和风险承担比例应相应变化,以适应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
其四,适配的监管是保障循环质量的平衡机制。监管作用于投入行为,其本质是在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寻求动态平衡。适配性监管意味着监管框架需与未来产业投入的内在规律相协调,容忍阶段性技术失败和市场波动,注重对投资决策过程的合规性审查而非单纯的结果追责,建立与长周期投资相匹配的风险监测体系。只有监管逻辑与产业规律同频共振,才能为各类主体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在具体发展实践中,要从机制创新破题,以系统化的制度设计化解各类风险,加快形成“投入有保障、风险可管控、创新有活力”的良性循环。
第一,建立资源要素协同投入机制。要素协同是提升投入效率、降低整体风险的内在要求。应以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阶段性配置为纽带,将资金投向与中试验证平台布局、人才团队引进、数据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配置。在资金端实行“拨改投”“先投后股”等分段接力模式的同时,技术端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直接承接早期投资,为资本提供可验证的技术节点;人才端的灵活流动机制确保资金引到哪里、人才团队就跟进到哪里;平台端的先导区和算力基础设施则为被投企业提供低成本试错环境,降低后续资本进入的风险预期。
第二,建立接力投入与政府兜底衔接机制。未来产业发展各阶段需要不同主体接力投入。要明确各阶段主导力量,孵化期可以政府引导基金、公益性基金为主;转化期吸引天使投资、创投基金进入,政府配套跟投;产业化期由产业资本和并购基金主导,政府资金有序退出并回收价值,再循环投入更前沿领域的早期培育。同时,可考虑建立投入主体台账,清晰记录各阶段责任边界,确保关键领域不断档。
第三,建立风险分级评估与收益对等的分担补偿机制。风险与收益对等是激励相容的重要原则。既要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估体系,按国家战略需求、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等维度将项目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还要依据实际情形制定差异化补偿标准。可考虑设立财政与社会资本共担的风险补偿资金池,健全收益反哺机制,实现“收益越多、反哺越多”。同时,发展适配未来产业的科技保险,更好保障产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建立适应性投入监管机制。监管要“管对”而非“管死”,必须与投入特性相匹配。比如,对投资未来产业的基金实行长周期考核,建立风险预警和分级监管制度;在资本市场层面,支持未来产业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价值,带动创新链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