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经营者“独门绝技”
来源:经济日报
一家经营多年的面包店,老板倾囊相授带出的徒弟不辞而别,在街对面开起一模一样的新店,连招牌爆品的味道都复刻得分毫不差。老板想去维权,才发现从未签订过任何保密协议。从火锅底料的独家配方到卤味老汤的传统工艺,再到奶茶店配方的“黄金比例”……无数小微企业正是靠着这些独门绝技安身立命。一旦遭遇“偷窃”,有时只能吃哑巴亏。
谈及商业秘密,人们往往联想到大型科技企业动辄上亿元的巨额损失,却忽视了更多商业秘密的流失正发生在街头巷尾的小本生意里。
近日,备受关注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为破解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维权困局提供了精准的法治标尺。《规定》明确商业秘密须同时具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三大要件,保护范围涵盖技术信息(如结构、配方、工艺、算法、计算机程序等)和经营信息(如创意、管理、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规定》把保护网织得更密,不仅瞄准了那些价值不菲的产业核心技术,也悄然护住了街巷里的烟火气。
良法关键在于落地。今年6月是我国第四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去年服务月期间,全国共走访调研企业1.5万余家,开展宣传活动4700余场次,惠及企业超4.9万家。应借新规施行之东风,大力营造严守商业秘密、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监管执法与服务指导同频共振。
更为重要的是,要全面提升全社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当前,仍有不少经营者存在认知盲区,误以为只有申请专利才算实施保护。《规定》的出台是一个重要契机,不仅让法律的“牙齿”更有力,也让维权的边界更清晰。但归根结底,法律能护住的,首先是经营者自己意识到并主动守护的独门绝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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