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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7 23:00:40 股吧网页版
交通向“绿”转!河南实施专项行动→
来源:大河财立方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提出持续推进“公转水”“公转铁”,加快新能源替代。

  方案提出,力争2028年全社会货运量中公路货运量占比下降到86.1%左右、较2025年降低2.4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运输量占比达到25%以上、较2025年提高15.4个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占比达到9.1%左右、较2025年提高2.1个百分点。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4.8%左右、较2025年提高0.3个百分点。

  方案提到,加快实施淮河淮滨至三河尖段、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淮滨段、息县至罗山段航道提升工程,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漯河至周口航道提升工程,唐河马店至社旗航运工程等7个内河航道工程项目。

  2026年建成淮河淮滨至三河尖段三级航道,2027年建成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淮河息县段三级航道,2028年建成淮河淮滨段三级航道。

  2026年完成信阳港固始港区、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平顶山港叶县港区绿色低碳港口建设,2027年完成漯河港、信阳港淮滨港扩容提质工程,2028年完成漯河港中心港区召陵作业区工程(一期)。

河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实现交通运输方式绿色转型,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同步推进”的基本思路,持续推进“公转水”“公转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装备新能源替代,完善政策体系,力争2028年全社会货运量中公路货运量占比下降到86.1%左右、较2025年降低2.4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运输量占比达到25%以上、较2025年提高15.4个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占比达到9.1%左右、较2025年提高2.1个百分点。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4.8%左右、较2025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分年度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公转水”。

  1.持续推进内河航运项目建设。推动我省境内淮河、沙颍河、唐河、沱浍河4条国家高等级航道提级达标,加快实施淮河淮滨至三河尖段、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淮滨段、息县至罗山段航道提升工程,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漯河至周口航道提升工程,唐河马店至社旗航运工程等7个内河航道工程项目。2026年建成淮河淮滨至三河尖段三级航道,2027年建成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淮河息县段三级航道,2028年建成淮河淮滨段三级航道。推动绿色航道建设,围绕沙颍河、淮河等主干航道沿线船闸建设分布式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设施,逐步构建清洁能源供应体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河南交投集团,周口市、信阳市、南阳市、漯河市、商丘市、平顶山市政府)

  2.建设清洁能源驱动、能效优化、智慧运营的现代化港口。推动在港区开发和集成应用光伏、风能等分布式清洁能源,在周口港、信阳港、漯河港等港口建设新能源船舶充换电设施,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升级改造。2026年完成信阳港固始港区、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平顶山港叶县港区绿色低碳港口建设,2027年完成漯河港、信阳港淮滨港扩容提质工程,2028年完成漯河港中心港区召陵作业区工程(一期)。(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河南交投集团)

  3.积极发展新能源卡车航班。支持企业以周口港、信阳港、漯河港、平顶山港、南阳港、商丘港等港口码头和郑州国际陆港为核心,分阶段打造覆盖港口腹地、周边区域大宗物资生产基地、主要货运铁路站点的新能源卡车航班线路,发展“新能源卡车+港口”的卡车航班接驳模式,连接粮食主产区、煤炭基地、化工园区、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产业区域和主要货运铁路站点,大幅提升港口新能源集疏运比例。到2028年开通新能源卡车航班线路30条,适水货物产业园、物流园区与港口间的公路运输基本实现新能源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河南交投集团)

  (二)加快推进“公转铁”。

  1.加快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建设,推进实施陇海铁路郑州至兰州段改造工程、太焦铁路长治至月山段扩能改造工程、商丘枢纽疏解改造工程,积极推进陇海铁路三门峡段(交口至张家湾)取直改造项目,全力突破既有干线铁路瓶颈路段制约。研究谋划濮阳至潢川铁路、洛阳经栾川至西峡铁路项目,建设京广铁路、陇海铁路分流通道,增强大宗商品干线运输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南阳、焦作等铁路物流基地建设。释放既有铁路运能,加大焦柳铁路、宁西铁路、瓦日铁路等沿线货源组织力度,提高线路利用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河南铁建投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武汉局集团,郑州市、商丘市、洛阳市、三门峡市、焦作市、许昌市、平顶山市、周口市政府)

  2.加快疏港铁路建设,建成投运周口港中心港区、信阳港淮滨港区等铁路专用线,加快推进漯河港、平顶山港、南阳港、商丘港疏港铁路和郑州国际陆港专用铁路东线工程。推动铁路专用线进码头、进园区、进厂矿,新建或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工矿企业、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支持相关企业通过产权转让或股权合作等方式对停运铁路专用线进行维修改造,充分挖掘潜能,向周边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开放,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河南铁建投集团、中豫港务集团,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郑州局集团,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3.支持企业合作组建运营公司,围绕具有运量保障的物流园区积极开展公铁水联运业务,探索推行“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河南交投集团、河南铁建投集团)

  (三)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1.推进中部多式联运出海大通道交通强国试点建设,积极对接山西、陕西等省份,打通西北至我省铁水联运省际大通道,加快培育以我省内河港口为转运节点的铁水联运精品线路。打造豫鲁内陆便捷出海通道,推动郑州、洛阳、新乡、焦作等地至山东沿海港口班列常态化开行;巩固拓展郑州至连云港、驻马店至宁波等铁海联运线路。到2028年打造铁海联运线路25条以上,联运量达到19万标箱。充分发挥“空中丝绸之路”和我省米字形高铁网优势,加快发展空高联运物流新模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办,相关省辖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郑州局集团,河南交投集团、河南铁建投集团、中豫港务集团、中豫航空集团)

  2.积极推行“区块链+多式联运”模式,推动集装箱运输数字身份认证、单证电子化和“公水”“铁水”联运信息互联共享,更好实现“一单制”“一箱制”。到2028年打造应用场景5个以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委网信办、省政府口岸办,航空港区管委会,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郑州局集团,河南交投集团、河南铁建投集团、中豫港务集团、中豫航空集团、豫信电科集团)

  (四)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

  1.以我省境内连霍高速、京港澳高速、宁洛高速、大广高速、二广高速、沪陕高速、南林高速、呼北高速、安罗高速等高速公路为重点,推动零碳运输通道建设。鼓励由交通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牵头,采用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在高速公路沿线建设光伏、风电、储能、充换电站等新能源设施,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支持能源企业、物流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零碳运输通道建设,积极推动纯电动重型货车、氢燃料电池车辆等常态化运营。力争2026年建成我省境内连霍高速、京港澳高速零碳运输通道,2027年建成我省境内大广高速、沪陕高速零碳运输通道,2028年建成我省境内宁洛高速、二广高速零碳运输通道。(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南交投集团)

  2.实施交通运输新能源赋能工程,积极申报交能融合交通强国试点。全面加强公路服务区节能改造和智慧能源管理,利用公路服务区、边坡等路域资源规模化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增加绿电供给。加快加密高速公路、枢纽场站等场景充换电网络,重点建设大功率快充、超充和换电设施,构建覆盖广泛、智能高效的充换电服务体系。2026年开工建设100座左右电动重卡充换电站,到2028年全省公路沿线建成70个绿色低碳服务区(站),绿电装机容量达到700兆瓦以上,建成充换电车位70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南交投集团)

  (五)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输装备。

  1.加快淘汰老旧营运货车,有序推动电动、氢能等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规模化应用。2026年、2027年分别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4500辆、4000辆,力争到2027年全省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到2028年全省新能源营运货车达到3.8万辆、较2025年增长约60%。落实国家“两新”政策,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替代。(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公安厅、商务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2.加快推广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电动、氢能叉车、装载机等装备在物流园区、港口等领域应用,新开工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配置比例不低于20%。(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

  3.加快淘汰老旧营运船舶。落实国家“两新”政策,支持内河10年以上船龄客船、15年以上船龄货船淘汰更新,2026年、2027年、2028年分别淘汰老旧营运船舶250艘、200艘、100艘,到2028年全省老旧营运船舶基本淘汰。加快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支持内河客船、货船应用纯电池动力,鼓励探索“车船共用换储一体化”等创新模式,推动标准化能源补给设施共享共用。支持企业组建新能源船队,聚焦平顶山港至漯河港、周口港等区间短途运输,打造新能源船舶“区间巴士”,到2028年新能源船舶数量达到30艘、净载重运力达到60000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河南交投集团)

  (六)加快推动重点领域清洁运输。

  1.大力推广清洁运输。2027年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5%以上,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物流园区、施工工地、矿山、港口码头、铁路货场新增或更新的内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车辆(机械)。逐步提升内河港口清洁运输比例,到2028年周口中心港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5%以上。支持郑州市、航空港区等有条件的地方划定绿色物流区,区域内货运基本使用新能源车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河南交投集团)

  2.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治超联合执法,加强对违法货车的分析研判,依法严厉打击“百吨王”等货车超限超载和抛洒滴漏违法行为。加强普通公路货车不停车动态称重设备配备和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收费站入口称重劝返和出口倒查要求,确保高速公路入口货车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做好散煤、烟花爆竹运输管控工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做好货车禁限行、绕城通行、应急运输管控等工作。(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七)启动实施普通干线公路穿城路段改建工程。

  坚持规划引领与工程改造并重、设施建设与管理优化协同,综合施策解决普通干线公路穿城问题。通过调整我省路网规划,将城区内约790公里的普通干线公路调整为城市道路。集中实施一批绕城公路新、改建工程,总里程约570公里,到2028年基本解决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濮阳、漯河、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等12个省辖市、82个县(市、区)穿城问题,实现营运货车绕城通行。强化疏堵结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引导过境货车快速绕行。鼓励在城市周边布局物流分拨中心,进城货物由新能源营运货车进行接驳、转运,实现城市内外货运物流无缝衔接,保障供应链稳定畅通。(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八)加快完善激励政策措施。

  1.加大新能源营运货车购置补贴力度,对政策实施期间(2026—2027年)更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道路货运经营者,在国家“两新”政策支持基础上,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和“早换早补、逐年退坡”原则给予省级补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2.继续实施新能源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对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电动货车实行通行费五折优惠。(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河南交投集团,相关省辖市政府)

  3.研究制定“公转水”激励政策,推动水路货运量占比不断提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河南交投集团,周口市、信阳市政府)

  4.研究制定“公转铁”激励政策,对铁路货运量完成较好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给予绩效激励。(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郑州局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研判分析形势、通报情况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措施落实。二是用足用好政策。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交通项目建设。落实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或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开展约谈督导、责任追究等,压紧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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