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8 00:13:30 股吧网页版
加快研究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试点
来源:期货日报网 作者:崔蕾 鲍仁

  6月17日,以“全球治理倡议下的金融发展与合作:新愿景、新挑战、新机遇”为主题的2026陆家嘴论坛在上海开幕。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主题演讲中,释放了多项期货市场政策信号。

  在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方面,吴清表示,证监会将着力提升开放制度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快研究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试点,这是应对汇率波动风险、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重大制度和产品创新。证监会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中金所扎实做好合约规则设计、监管风控安排、技术系统准备等各项基础工作,确保试点平稳推出。同时,落实落细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方案,推动QFII平稳有序参与境内国债期货交易,支持香港于近期启动5年期人民币国债期货上市交易,不断提升外资长期配置中国资产的便利化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证监会还将积极支持外资在华新设独资或合资证券基金期货机构,鼓励外资持牌机构参与基金投顾业务扩大试点等,更好促进在华展业兴业。

  吴清还表示,证监会强化资本市场作用发挥,更好助力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影响力。支持上海加快完善金融、能源、金属、航运等期货期权品种布局,着力增强“上海价格”国际影响力。平稳推动液化天然气期货期权上市,支持推进电力等基础性、战略性期货品种研发。

  康楷数据首席经济学家杨敬昊认为,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的发言,可清晰把握政策导向。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境外央行回购工具、授权六家银行在上海自贸区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分别解决离岸市场参与主体与交易流动性问题。证监会提出加快研究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试点,并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中金所完善合约规则设计等工作。离岸外汇交易搭配场内外汇期货,为市场主体提供套保工具,叠加香港将推出5年期人民币国债期货,将夯实人民币国际化基础。

  盛达期货总经理刘和剑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人民币外汇期货试点与香港5年期人民币国债期货未来落地后,将吸引境内外机构共同参与汇率、利率定价。衍生品可双向服务跨境经营主体,既能帮助境外投资者管理人民币资产风险,也能帮助“出海”企业对冲外汇风险。

  恒泰期货首席经济学家魏刚介绍,当前我国外汇市场以银行间远期、掉期和期权等场外工具为主,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将填补标准化汇率避险工具空白,破解中小企业套保难题。当前实体企业对汇率衍生品需求非常强烈,参与套期保值的上市公司中,多数是为了规避汇率风险。推出外汇期货对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广度来说意义重大。人民币外汇期货将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有效互补,构建覆盖场内和场外的完整外汇衍生品体系。

  “推进液化天然气期货期权和电力期货上市,将支撑实体经济进一步发展。”杨敬昊说,当前,我国中小用气企业被动依赖海外定价,套保、交割流程较为复杂。液化天然气期货期权将为石化行业提供风险对冲工具。加速电力期货研发,对推动人工智能应用落地意义重大。

  魏刚告诉记者,对期货市场来说,电力期货能够填补能源衍生品的关键空白,形成完整的能源衍生品体系。对电力产业链来说,火电企业、新能源发电企业、高耗能企业等不同类型的企业都能借助电力期货对冲风险、稳定经营。

  在新湖期货副总经理李强看来,推动液化天然气期货期权上市、推进电力期货研发,可以填补国内能源衍生品空白,为产业主体提供价格风险管理工具,锁定经营成本、稳定盈利预期。

  关于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相关举措,李强认为,放宽外资期货持牌机构准入利好显著。一方面,可以优化境内投资者结构,引入成熟跨境财富管理专业经验,提升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放大“上海价格”国际辐射力。同时,推动境内外市场规则、监管标准接轨,有助于推动境内期货机构向综合风险管理服务商转型。

  “放宽外资期货持牌机构准入是着力提升我国期货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制度安排。”刘和剑说,目前我国已有外资独资期货公司,随着行业准入进一步放宽,拥有不同资源禀赋的金融中介机构将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在当前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的背景下,此举有利于境内期货机构借鉴学习境外机构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期货行业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华源期货董事长黄伟表示,本届陆家嘴论坛为期货行业指明了新发展方向。人民币外汇期货试点未来落地后,可护航人民币国际化,拓宽跨境汇率风险管理业务;液化天然气期货期权、电力期货等品种紧扣“双碳”目标,能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期货公司应提前布局外汇衍生品服务体系,探索能源、电力等产业综合套保方案,同步培育绿色产业客户,以多元衍生工具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