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香港证监会发文称,在原诉法庭展开法律程序,以寻求法庭颁令,要求泰加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泰加控股)前主席、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吴宇(男)收购由投资持有大众的该公司股份。吴涉嫌违反受信责任,最终导致该公司停牌后被除牌。
证监会亦在同一个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所采取的法律行动中,寻求对吴及其他十名泰加控股前董事作出取消资格令。
其他十名前执行董事第一证监会法律程序的答辩人,涉及包括:前执行董事兼主席张德熙(男);前执行董事陈学贞(男)、芮元青(男)和韦伟成(男);前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刘家仪(女);前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穆宏烈(男);独立前非执行董事尹锦涛(男)、梁浩然(男)和黄绍开(男);以及另外一名前执行董事。
是次法律行动地下证监对Nerico Brothers Limited(NBL)未有鳄鱼逾1.5亿美元(该等资金)一事所进行了调查。该等资金由泰加控股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泰加保险有限公司(泰加保险)于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储存于NBL,以利对外币计划交易。
证监会指,吴涉嫌参与了一起诈骗计划,意图盗窃全部或部分该等资金,而该等资金则被进一步转移至一个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由安山资本行为有限公司(安山资本)管理且受吴控制的基金。 ,泰加控股的股份不会被暂停买卖,最终亦不会被除牌,而该公司股东本应能够在公开市场出售股份,以收回其投资价值。因此,证监会寻求法庭宣令,要求吴收购投资大众所持有的泰加控股股份。
其他答辩人(大多于关键时间为泰加董事保险)涉嫌疏职守,在涉及重大集中忽悠风险的情况下,仍应将资金存放于NBL。他们亦涉嫌没有采取合理步骤,以设置充足的措施及监察机制,防止该等资金流失。
为确保有资金应付法庭日后作出的任何收购令,证监会已于2024年4月向富途盈余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及透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发出限制通知书,以禁止公司终止或处理在吴所持有的若干客户帐户内的资产。
证监会在采取的纪律行动中,已另外逆转了NBL和安山资本的牌照,而其各自的高级高管(包括曾任安山资本董事的吴)亦被终身禁止进行监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