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宣布,支持在沪深交易所推出主动ETF。同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以下合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动ETF,即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自主选择投资策略、不以跟踪特定指数为投资目标,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ETF。《指引》明确了主动ETF产品开发与投资运作等相关要求。
一是规范主动ETF定义与产品命名,要求基金名称与场内简称均需体现“主动”属性。
二是明确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公司治理健全、稳定,公司运作合规稳健,主动管理经验较为丰富等条件。公司应当具备健全有效的投资运作与风险管理制度、充足的投研人员、稳定的ETF运作团队与技术系统。基金管理人首次开发主动ETF的,应当通过交易所组织的专项检查验收。
三是明确基金经理资质要求。基金经理应当具备丰富的投资研究经验,中长期业绩良好,投资风格稳定。
四是明确产品投资管理要求。基金投资组合应当分布广泛且流动性良好,投资策略市场容量充足;应当合理控制基金组合换手率,设置合适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保持投资风格稳定。
五是明确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应当基于真实投资组合制作PCF清单每日披露,并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IOPV的计算与发布;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中做好风险揭示。
六是明确风险监测处置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并对主动ETF潜在风险进行防范,交易所可对产品运作风险管理情况、合规情况进行检查。
分析人士认为,主动ETF融合了主动管理的专业投研能力与ETF的标准化运作优势,具备持仓透明、交易便捷等特点,对于增强权益投资吸引力,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升级,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等具有积极意义。
沪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做好主动ETF产品开发推进工作,推动产品平稳落地,持续丰富ETF产品谱系,完善产品配套机制,助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