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琼斯
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初期将优先发展自贸离岸债等六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逐步健全适应离岸金融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营商环境等制度体系,稳妥推进自贸离岸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国际财资中心等离岸金融业务,支持上海率先构建与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业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表示。
行动方案锚定了核心发展目标——在上海率先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为“走出去”企业打造安全可靠的“金融避风港”,为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企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离岸金融,便利跨国公司全球配置资源,更好服务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行动方案划定了上海发展离岸金融的“三步走”发展路径: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和处置、营商环境等制度体系;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
行动方案从六方面作出政策安排,涵盖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先行先试、资金流动与账户管理、数字化应用、离岸金融业务、离岸金融法律制度体系、离岸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等内容。
在离岸金融业务方面,将根据实际需求和风险情况,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小切口稳步探索离岸金融试点业务。
根据行动方案,初期将优先发展六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资金运营、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
其中,为优化提升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行动方案将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管理模式扩大到更多的贸易业务场景,支持“跨境通”“离岸通”等平台进一步整合全球海关、物流等数据,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提供支撑。通过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等方式,加快推进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
“这六项核心试点业务切中经营主体真实诉求,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同时具备现实操作性与长远价值。”业内专家表示,行动方案提出的“条件成熟后适时全面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为未来探索离岸金融资产转让、资产管理、家族办公室等业态预留了发展空间,展现出动态稳健演进的开放特征。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未来的离岸金融业务还包括:探索优化完善离岸信贷业务模式,丰富离岸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研究探索开展离岸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可行性;探索发展离岸资产管理业务;研究探索稳妥有序发展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等业务,打造离岸财富管理高地等。
此外,行动方案依托上海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等优势,将数字人民币、区块链等前沿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离岸金融全场景,打造数字化离岸金融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