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8 06:06:21 股吧网页版
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财政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部署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自2026年6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按照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自2024年起,连续两年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此次三部门在通知中表示,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在总结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联合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部署,2026年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专项整治政府采购中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规范政府采购秩序,防范化解相关领域风险,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威慑效果。”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何代欣认为。

  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纠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营商环境。

  同时,坚持协同共治。深化“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贯通融合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等手段,推动监管力量有效集成、同向发力,增强政府采购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何代欣说:“这是一项多部门协同共治、中央地方有效联动的系统工程,同时还要发挥社会参与的监督作用,运用新技术手段实现有效督查,使行动取得真正成效。”

  通知强调,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整治,确保问题整改见行见效,又着眼长远治理目标,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财政部统计显示,2024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3750.43亿元。同时,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产业发展,在支持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十四五”时期,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效应日益彰显,政府采购市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探索,都是政府采购规范运行的必要保证。”何代欣说。

  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提出,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包括: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全力推动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制度修改;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中小企业发展、乡村产业振兴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本国产品标准落地,深化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电子卖场监管,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数字化水平,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基础管理,推进预算与采购管理联动;等等。

  “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不仅有利于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也十分重要,需要长期努力、持续用力、齐抓共管。”何代欣表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