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8 11:03:41 股吧网页版
逾4500万元罚没款未足额交纳!证监会发布催告书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8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3号)决定对郑永添没收违法所得2272万元,并处以2272万元罚款。该处罚决定书已送达生效,但郑永添至今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罚没款。

  证监会称,现依法向郑永添公告送达罚没款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郑永添自本催告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与证监会联系开具《缴款通知书》并缴纳罚没款,将罚没款直接汇缴至国库。逾期不缴,证监会将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证监会此前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永添等7人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利用拉抬、虚假申报等手段,共同对多只股票实施操纵,违法所得共计6919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