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是上海金融法院首批28名员额法官之一,也是带领团队摘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的庭长。“光大乌龙指”系列案、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信托通道业务担责第一案、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朱颖琦的名字,总是与金融审判领域一个又一个“首例”紧密相连。
“生命中最终沉淀的是经历,并因充实而显得美丽。”这位从浙江绍兴走出的女法官,用十余年金融审判生涯,书写着新时代中国金融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重托不可负”,敢啃最硬的骨头
2018年8月,上海金融法院挂牌成立,朱颖琦成为首批法官之一。彼时,中国资本市场风云激荡,群体性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持续增长,占据金融法院案件数量的半壁江山。“同类型的案件,以前判了也就结了。但在上海金融法院,可能会被人在网上热议,也会被法律同行拿来作比较和研究。”压力之下,她选择迎难而上。
朱颖琦主审的首例示范案件——方正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近千名投资者、索赔总额约1.69亿元。朱颖琦带领团队从零起步,细密甄别虚假陈述的重大性认定、因果关系判断、系统风险扣除比例等所有技术性难题,最终作出标杆性判决。该案入选“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她参与首创的“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被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向全国推广。
“总能感受到,有种期许在那儿摆着,重托不可负。”朱颖琦说。
“不专业就是不公平”,用案例述说法治
2020年,朱颖琦再次将一起“全国首例”打造成标杆。在信托通道业务担责第一案中,面对通道类信托长期以“免责”为由规避责任的行业惯例,她和合议庭经过充分研究,终审判决信托公司因违反审慎经营原则承担部分侵权赔偿责任。该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并被学界评价为“在投资者保护和金融市场发展之间实现了平衡和统一”。
“金融法官如果专业不过关,用外行的方式作裁决,难以服众。不专业就是一种不公平。”在朱颖琦看来,司法案例是最好的中国金融司法故事。从科创板公司预测性信息披露不构成侵权的精准裁判,到私募基金托管人责任边界的清晰厘定,朱颖琦始终认为,裁判文书不仅要给个案一个结论,更要让当事人胜得明白、输得服气,让规则在行业里生根。
“重任是成长的土壤”,带出一支“四型”铁军
作为当时最年轻的“带头人”,朱颖琦带领团队确立了学习型、创新型、战斗型、成长型“四型”目标。团队搭建起专业笔记电子分享文库,大胆运用大数据方法创设损失赔偿新算法,并参与完成多项重大机制研发任务。
2021年,朱颖琦被任命为综合审判一庭副庭长,后来担任庭长。她所在庭室女法官占比高达80%,奋战在金融司法最前沿。“每天看到大家都很努力的样子,有时我会莫名感动。”朱颖琦说,她始终相信一个道理——重任是成长的土壤,“以重任为土,它会一直生长”。
六年来,朱颖琦承办的案件多次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司法裁判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金融案件背后是千家万户的钱袋子,法官既要理性严谨,也要有共情能力。”
从一名“小白”法官到全国标兵,朱颖琦用一次次的“首例”证明:在这个没有先例可循的领域里,敢闯敢试、精益求精,就是最好的通行证。正如她所说的:“回头看时,会发现走过了一条很长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