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出台八项新政策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来源:中国经营报
6月17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文宣布,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在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深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出台八项新举措。
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称,一是支持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二是支持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三是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深化发展。四是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五是支持上海市立足实际,推动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养老金产品“沪养保”,满足人民群众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六是支持信托机制在大都市的养老服务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七是支持上海市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重点领域项目落地,继续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开展项目公司业务创新试点,以设立项目公司方式开展数据中心设备、资源采掘类设备、工业机器人、模拟机与航材融资租赁业务。八是支持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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