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近日在社交平台上引发广泛讨论。部分网帖将修正案中“有序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解读为“全域开放无人驾驶出租车”,甚至关联“网约车司机失业”等话题。实际情况如何?记者向深圳市智能网联交通协会及多家自动驾驶企业求证。
“有序探索”是立法授权
不是运营时间表
修正案第十七条规定,市政府可以“在全市有序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试点”。多位行业人士指出,对这条法规的理解,关键在“有序探索”四个字。
深圳市智能网联交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序探索”首先体现在立法授权的渐进性上。当前智能网联汽车仅限于测试示范,市级层面并未出台商业化试点的相关政策。该条款意味着政府获得了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测试的法律依据,但具体何时开放、开放哪些区域,仍需根据基础设施条件、安全评估结果逐步推进。同时,“有序”也体现在多场景并行的推进节奏上。
目前深圳的测试已覆盖无人物流配送、无人环卫清扫、无人巡逻安防、自动驾驶小巴接驳等多种场景,这些都是在限定区域和特定环节开展的验证工作,旨在为更大范围的开放积累数据和经验。这和“7月1日起全城跑无人出租车”完全是两回事。
安全始终是底线
安全,正是衡量“有序探索”能否从立法走向落地的核心标尺。为了守住这条底线,深圳在准入环节设置了多重硬性门槛。车辆须取得临时行驶号牌,试点主体须通过多部门联合审查,运行数据须实时接入监管平台。此次修正案细化了责任划分:明确了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以“自动驾驶系统是否激活”作为划分交通违法和事故责任的依据。简单说,系统没激活时,由驾驶人担责;系统激活状态下出了问题,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该细节的明确,使责任划分覆盖了更多实际运行场景,避免了规则不够细化而产生的争议空间。
“只有安全有保障、责任划分明确了,消费者才敢坐,企业才敢跑,保险才敢保。”一位自动驾驶企业法务负责人表示,修正案在责任认定上的细化,恰恰说明深圳对自动驾驶的态度是先立规矩,再放开口子,审慎前行。
行业怎么看?
对于网络上“司机失业”的担忧,多位行业人士表达了更为理性的看法。
“自动驾驶和传统出行不是替代关系,而是长期并存、逐步融合的关系。”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分析师指出,从全球范围看,即便是技术最领先的Robotaxi企业,目前也仅在少数城市的限定区域运营,距离大规模替代人类司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深圳作为先行城市,探索的是“怎么安全地往前走一步”,而不是“一步到位”。
小马智行深圳团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将催生大量新岗位——远程安全员、车队调度员、数据标注师、车辆运维工程师等,这些岗位恰恰需要熟悉驾驶和交通场景的人才。“我们自己的团队里,就有不少从传统运输行业转型过来的同事。”
新石器无人车相关负责人也认为,无人配送目前解决的更多是“最后三公里”的运力补充问题,而非替代现有配送人员。“深圳快递日均单量巨大,无人车是帮快递员减负,不是抢饭碗。”
回顾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的特点,向来是为“无人之境”的事情提前铺路。条例的修订,就是在为一种还没有大规模到来的技术形态搭建法律框架。这种立法天然带有超前性,也容易被误读为“马上就要来了”。
行业人士指出,超前不等于跃进。“有序探索”这四个字,放在整部条例的修订逻辑里看,恰恰把节奏感交代得最清楚。技术的到来从来不是一夜之间,法律的生效也不是开闸放水。对于普通市民和从业者来说,判断政策走向最可靠的方式,还是回到条例原文和官方通告本身。深圳作为全国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的先行示范区,始终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拥抱科技创新。目前,深圳已构建完善的政策环境、丰富的应用场景和成熟的路权开放体系,为无人车企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