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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8 18:31:50 股吧网页版
上海离岸金融迎双重突破:临港离岸试点扩围,自贸离岸债规模化提速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杜川

  6月17日,央行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明确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小切口稳步探索离岸金融试点业务。初期优先发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六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此后根据情况逐步拓展新的试点业务。

  当天,两项核心举措同步落地:一是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扩围方案正式发布;二是上海自贸离岸债集中意向签约仪式成功举行。

  这两项业务早在2025年陆家嘴论坛上便已提出,经过一年验证后迎来试点与制度的扩容。

  临港离岸贸易金融试点全面扩围,升级覆盖全场景离岸业务

  《行动方案》将优化离岸贸易金融服务列为首项核心任务,将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管理模式扩大到更多的贸易业务场景。支持“跨境通”“离岸通”等平台进一步整合全球海关、物流等数据,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提供支撑。

  回溯改革起点,2025年陆家嘴论坛上,央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在临港新片区落地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通过创新业务规则,支持上海发展离岸贸易。

  一年来,临港新片区稳步推进试点工作,采用“专营公司+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管理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显著提升了离岸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为试点扩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总结前期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该项试点全面扩围升级,试点业务范围由离岸贸易单一场景扩大至全场景离岸业务,支持试点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上参与全球性生产、销售、服务等各类活动,更精准支持临港新片区“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战略定位。

  这意味着,升级后的“离岸业务”将视野扩展到企业全球经营的完整链条,不仅覆盖离岸贸易,还涉及离岸服务外包、离岸资金管理、离岸投融资等各类活动。临港新片区的离岸金融服务也将不再局限于货物买卖的结算环节,而是向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企业全球化经营的全链条延伸。

  据此,试点名称由“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升级为“临港新片区离岸业务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据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汇丰银行四家试点银行获授牌,成为扩围后首批“持证”的离岸业务金融服务机构。

  自贸离岸债开启进阶之路

  《行动方案》明确的另一大核心离岸金融业务——自贸离岸债也于当日同步举办集中意向签约仪式,对标国际规则打造“两头在外”的人民币离岸债券市场。

  自贸离岸债是发行人为募集离岸资金,遵循国际通行的规则标准,面向境外和自贸区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其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发行主体以境内企业海外分子公司、境外机构为主,投资主体聚焦境外投资者和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由境内金融基础设施提供登记托管服务,实行穿透式管理。自贸离岸债鼓励以人民币计价,兼容外币,对接国际通行规则。

  在前期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上海市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发展若干规定》的基础上,《行动方案》进一步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在专项额度内投资自贸离岸债,为自贸离岸债的规模化运作提供流动性保障。

  与之配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开展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商业银行规范有序开展承销等自贸离岸债业务。

  目前已有10只自贸离岸债完成发行,发行规模约37亿元,其中9只登记托管在上海清算所,发行主体多为中资机构的境外分行或子公司。

  当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浦发银行及国泰海通证券分别与相关合作方完成签约,拟发行自贸离岸债的主体包括我国“走出去”企业的海外子公司、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优质企业等,呈现机构类型多元、地域分布广泛、国际化特色鲜明的特点。

  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总部跨境业务中心高级副经理田淳发文表示,自贸离岸债与熊猫债、点心债等产品定位交错、形成协同,共同完善了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产品体系,为“走出去”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优质企业提供了以人民币为特色的低成本、高效率融资渠道。

  下一步,上海将持续优化自贸离岸债制度体系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机制,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自贸离岸债在市场扩容、产品创新、生态完善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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