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601997)6月18日晚间披露公告,披露诉讼进展,公司3.15亿元债权纠纷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出现“卡壳”。
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贵州九州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名城)等的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执行裁定。
据悉,因合同纠纷,公司将九州名城、周韶斌、周伟刚作为被告,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的金额为债权投资本金3.15亿元以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及复利、罚息等。
案件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根据2021年6月公司公告,2013年12月,贵阳银行根据签订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支付转让价款5亿元取得该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及相关权利。该信托项下对应的底层资产为2013年9月九州名城作为借款人取得的金额5亿元、期限3年的委托贷款,经办行为贵阳银行瑞南支行。2018年,根据《债权转让暨现状分配协议》,公司取得上述委托贷款债权、追索权、担保权利及其他一切相关权益。
贵阳银行瑞南支行分别与九州名城股东周伟刚、周韶斌签订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同时,周伟刚、周韶斌以其持有的九州名城股权作质押。贵阳银行瑞南支行与九州名城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约定以九州名城名下贵阳市三马片区60、61、62地块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为进一步保障债权实现,九州名城追加提供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因被告九州名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资金安全及合法权益,公司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根据6月18日晚间最新公告,因九州名城、周韶斌、周伟刚未按(2022)黔民终1304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4日依法立案受理,并采取了相关执行措施。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除已释明的财产、已处置的财产之外,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贵阳银行表示,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该笔债权本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官网资料显示,贵阳银行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为36.56亿元,总行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于2016年8月在上交所上市。目前,该行下辖9个省内分行、1个省外分行,机构网点实现贵州省88个县域全覆盖,并发起设立贵阳贵银金融租赁公司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
业绩方面,贵阳银行营收已经连续三年下滑,且去年降幅明显,同比下滑12.94%。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34.71亿元,同比增长14.60%;净利润为14.77亿元,同比上涨2.37%。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