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机构应对外部引入的开源组件进行审查评估,防范供应链投毒
来源:北京商报
《指导意见》指出,加强外包风险管理。使用外部人工智能技术时,金融机构应在外包策略、数据安全、集中度管理等方面建立管理机制,通过合同协议明确安全管理方面的权责义务,确保金融机构能够有效管控相关风险。与外部企业开展合作时,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防火墙”,防范风险跨业传递。对外包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引入的外部模型建立严格的内部评估框架,有效评价模型的优缺点和适配性。
加强供应链风险与开源技术管理。金融机构要建立对人工智能算力、模型、数据、技术工具等的供应链安全合规管理机制,确保应用自主可控,防范对个别技术服务过度依赖引发的集中度风险。完善开源技术使用规范,建立开源软件管理台账,对外部引入的开源组件应进行审查评估,加强代码审计、漏洞扫描及安全测试,定期排查开源组件风险隐患,防范供应链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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