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落马市委书记致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获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渎职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在“曹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中,曹某担任湖南省某市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为尽快出政绩,不顾当地财力违规融资举债实施大型项目建设,导致政府总体债务严重超出债务风险红色预警线,形成烂尾工程33个,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同时,曹某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495万余元。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决定对曹某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该案中的被告人曹某,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
曹炯芳自2016年起担任湘潭市委书记5年,为了“急于出显绩”“争取尽快搞副省级”,明知湘潭市政府债务已触发风险预警,仍拍板决定违法融资举债,推行“精美湘潭两年行动”,累计铺排项目345个,总投资617亿元。其在任期内滥权妄为,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
“落马”前,曹炯芳意识到自己将被查,还曾与妻子一起烧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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